国美前高管陈晓于2011年离开国美。此后,两家媒体先后发表了关于陈晓的采访报道。在报道中,陈晓透露了很多关于国美的言论。国美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将陈晓告至朝阳区法院。昨天,这个案件在法庭上审理。国美表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晓披露了大量损害国美品牌形象的虚假陈述,给国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要求陈晓公开道歉,赔偿国美4900万元。庭审中,陈晓的律师表示,陈晓没有接受记者采访。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国美电器原高管陈晓国美诉陈晓索赔4900万陈晓是永乐家电的创始人。2006年,永乐家电被国美收购,陈晓成为国美总裁。2008年,国美创始人黄光裕被捕,陈晓出任国美董事局代理主席。2011年3月,陈晓离开国美。
原告国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2011年5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了陈晓题为《国美事件再次出现,陈晓晓引爆国美财务漏洞》的采访报道。此外,《商业》杂志2011年6月号也发表了一篇关于陈晓的题为《陈晓是对是错》的报道。在以上两篇报道中,陈晓军披露了大量不真实、歪曲甚至诋毁国美品牌形象的言论,严重损害了国美的声誉,给国美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原告称,上述报道发表后,国内外媒体大量转载报道。原告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股价在复牌后连续两天下跌,市值损失超过30亿港元。此外,原告持有的约1400家国美门店的日常经营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两原告认为,陈晓的行为对原告的经营以及国美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很大损害,直接影响了其商品销售。两原告要求陈晓在《21世纪经济报道》和《商业周刊》公开道歉三次,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
陈晓曾被判归还国美1000万据悉,陈晓离职时与国美签署了《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公布或披露国美股东、董事和高管未披露的信息,不发表任何对董事、高管和公司不利的言论和评论。为此,国美向陈晓支付了1000万元的税后价格。
陈晓离职两个月后,发布了两份报告。国美起诉陈晓,理由是陈晓违反双方保密协议,不当披露公司信息。
2016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陈晓的上诉,维持原判,责令陈晓向国美支付1000万元。
陈晓律师称陈晓并未接受采访昨日上午,该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但陈晓未出庭。陈晓的律师表示,陈晓告诉记者,这是他们的私人谈话,不是采访,陈晓没有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国美没有证据证明陈晓提供了涉及的两份张文报告的相关证据。
《商业杂志》发表的关于国美商业模式的报告是根据其之前的报告编写的,而不是由陈晓提供的。而且所涉及的报道内容真实,不存在歪曲事实、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原告国美认为陈晓已经接受记者采访。国美表示,陈晓已经向公司退还了1000万元的价格。
原题国美告知前高管陈晓索赔4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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