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向科学致敬的幌子,目的是为了卖更多的香烟
这与天眼所包含的科学家精神根本不符
8月13日,有报道称,云南某烟草公司将国家高新技术成果“田燕”天文望远镜注册为商标,引发热议。
商标是企业竞争的利器。近年来,商标大战屡屡上演,甚至恶意抢注等乱象层出不穷。但“天空之眼”成为烟草商标还是不可思议。国家最重要的武器“天眼”如何成为烟草商标?烟草公司为什么要煞费苦心?
敬礼还是碰瓷?
8月13日,中国控烟协会发布呼吁,指出国家重型武器“田燕”被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为烟草商标,因此呼吁有关单位依法宣布“田燕”卷烟商标无效。
位于贵州的“田燕”是世界上最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射电望远镜,专门用于天文观测。它历时22年,最终由南等科学家于2016年建成。虽然隐藏在贵州山区,但随着天空中观测到的数百颗脉冲星的不断出现,它的知名度日益提高,是国家的一种引人注目的武器。
根据商标注册信息,2017年3月,云南中国烟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鸿运红河烟草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田燕”,其商标名称和形象为“田燕”。2018年4月,鸿运红河烟草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另外两个与天眼相关的商标,即“天眼云烟”和“天眼云烟FAST”。
据了解,红云红河烟草公司的“田燕”牌卷烟已陆续投产,并在贵州和云南销售。
时间上,“田燕”望远镜是之前造的,“田燕”卷烟商标是之后注册的,“田燕”卷烟商标的注册时间正好是“田燕”望远镜出名的时候。
北京金淑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雨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田燕”是一个文化术语。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规定,商标注册是“先到先得”。在此之前,田燕涉及一些公司和商标。是否急于注册商标,取决于商标在实质上是否一致。
那么,这个“眼”是他的“眼”吗?
对此,中国烟草控制协会副会长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商标“田燕云岩FAST”中的FAST是“田燕”望远镜的英文缩写;第二,在logo方面,“田燕云烟”“田燕云烟FAST”的商标图案和生产的“田燕”卷烟外包装都有与“田燕”相关联的天文环境logo;三、“天眼云和云”、“天眼云和云FAST”的商标信息均含有“自2016年”字样,与“天眼”望远镜的完成时间一致。
“这根本不是对科学的致敬,而是对瓷器的触摸和对科学的亵渎。科学旨在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天空中蕴含的科学家精神,怎么可能用在与健康中国相悖的烟草上?”廖说,这是打着向科学致敬的幌子推销烟草,目的是多卖香烟。
怎么弄?
商标是企业竞争的重要砝码,是企业的战场。“天眼”是国家最重要的武器,是商标的好材料,但不管它的内涵、业务,甚至地理位置,一个在贵州,一个在云南,天眼的望远镜和烟草并没有实质性的关系,但为什么红云红河烟草公司最后把“天眼”的商标装进了口袋?
事实上,尽管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中国的商标注册不是申请,而是一系列注册审查制度。
一、商标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商标注册部门申请注册。
目前鸿运红河烟草有限公司守口如瓶,《中国新闻周刊》致电该公司未得到回应。
据了解,其“田燕”系列商标是由云南于慧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注册的,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无法判断“田燕”商标是否合规。他们只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交了注册信息,商标部门对商标进行了审查。如果商标部门认为符合,最后按照流程通过,否则不通过。
第二步: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后,进入初审。
北京亿居律师事务所韩兴谦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初审中,商标审查员一方面审查了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不允许使用或者注册;另一方面,审查员也会根据现有的商标注册制度,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之前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相同或者近似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鉴于“田燕”一词已在除卷烟以外的多种商品上被他人成功注册,如鸿运红河烟草公司申请注册的“田燕”,在卷烟等商品上没有与该词相同或相近似的在先商标,因此其注册申请有可能仅从“田燕”一词就能通过初审。
廖认为,你一看就会觉得红云红河烟草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田燕”具有明确的方向性,即与它无关的“田燕”望远镜。从商标法的角度看,至少有三点是站不住脚的。第一,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二是违反了“有害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的原则。三是违反了商标法关于地理标志的相关规定。
“当然,从一般的初步审查来看,因为在田燕之前没有注册商标,所以田燕的商标注册制度没有这个商标。即使在理论上,审计师可能不知道田燕是什么,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点,”廖说。如果不局限于商标系统,而是扩大搜索范围,比如通过搜索引擎搜索“田燕”,就很容易知道这是中国的高科技成果。那么,烟草公司能
第三个重要环节是宣传。一般持续三个月。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通过审查,商标正式注册。
廖表示,由于商标宣传主要是在商标局的官网上发布,渠道非常有限,大多数人都不太关注。等到田燕望远镜主管部门和公众关注它的时候就太晚了。
如何斩断恶意注册背后的黑手?
一切都可能好转。
在13日公布的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科学院的申诉中,中国控烟协会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真查处《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云南中研恶意蹲点“田燕”商标事件,宣布相关注册商标无效;国家烟草专卖局作为国务院烟草控制公约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应指示其下属的云南中国烟草公司主动取消“田燕”相关商标。
对此,韩兴谦表示,在法律程序上,即使商标申请被注册,《商标法》也设立了商标无效请求程序,进一步保证商标制度的合理运行。
注册商标是为了盈利。商标越来越重要,包括过去的王老吉,现在的红牛,甚至恶意注册商标,囤积商标也屡见不鲜。如何避免恶意注册?如何保护合法的商标权益?
廖表示,从此次事件来看,扩大我国商标复审初审中的检索范围是可取的,在公示环节尽量扩大公示渠道和范围。此外,也给科学家乃至公众敲响了警钟,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注册商标的认知度,不给恶意注册提供机会。
"恶意变更注册商标的行为可以从法律层面的三个方面入手."王雨辰说:第一,完善立法。现行立法对抢注商标的规定过于宽泛,有大量概念需要进一步澄清和解释,如“首次使用”。鉴定标准亟待细化;二是加重处罚。在实践中,对恶意抢注的处罚普遍较弱。大量的域名抢注案件只是以商标无效告终。恶意抢注的违法成本太低,包括机构加强监管的责任;第三,加强商标审查员的技能培训,尽早屏蔽恶意注册。
韩兴谦认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随着中国市场环境的不断成熟和社会诚信的不断提高,商标使用者和权利人的商标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同时,市场上的消费者会越来越倾向于认可产品质量优秀的原创品牌,这将进一步降低“山寨”品牌的市场价值空,从而大幅降低商标占用者的价值回报空
王雨辰表示,不仅从商标法来看,而且考虑到烟草公司在营销环节与“天眼”项目的明确联系,以及产品包装上出现的银河系、球形射电望远镜和“FAST”标志的图像,也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廖表示,中国控烟协会将继续跟进此事,并在后续采取其他手段,尽最大努力抵制烟草公司的恶意营销和科学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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