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颁布了《校车安全条例》。意见稿强调校车享有优先通行权,不避让校车的车辆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校车超载将受到严惩。这个意见稿明确了校车的责任主体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承担。
人们讨厌特权,但恐怕没有人会反对给校车和孩子特权。这不仅是因为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关心他们就是关心我们的未来;而且,由于儿童是社会上最脆弱的群体之一,当危险来袭时,他们抵御伤害的能力最弱,国家和社会的特殊关怀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必要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可以从对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态度上看出来。文字/图形赵顺庆
1.《校车特权 校车应是“特权”车》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校车特权 校车应是“特权”车》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329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