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邛崃市高河镇高星村村民高某某,在他年过半百的时候,可能都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打猎犯了大案而面临牢狱之灾。昨日,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向媒体通报,高某某非法捕杀野生动物86只,其中红腹雉鸡、白腹金鸡、灰色林枭等30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4月28日,邛崃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的住所进行了检查。“在他家,我们缴获了一把火药枪,缴获了大量被打死的野生动物,共86件,其中动物尸体83件,野生动物产品3件。”
经查,高某某系邛崃市高河镇高星村人,现年54岁。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在邛崃市高河镇京口村西山,使用非法自制的火枪等狩猎工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经法定鉴定,从高某某处查获的动物尸体及制品均为野生动物。三个物种中有30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腹雉鸡27只,白腹金鸡2只,灰林枭1只。”其他56种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也属于“三资”动物,即国家认定的有益或具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品种包括灰胸竹鸡、红腹松鼠和复合红松鼠。5月26日,高某某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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