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2月25日18: 00,华龙记者。com-New重庆客户今天获悉,根据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滚动推进项目开工的要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和复工工作的通知》,包括延长审批时间和落实惠企政策。
一是调整政府服务方式,促进恢复生产和重返工作岗位
调整审批服务模式
调整市、区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服务大厅的服务方式,实行网上“无会议”审批。申请人登录“重庆网上服务大厅”搜索网上申请需要办理的事项;需要线下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邮寄到大堂,审批结果可以邮寄。开通咨询渠道,市、区政务大厅应保持专用咨询电话畅通,为申请人提供咨询。需要复产复工的企业可以提前电话预约。
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公开邮寄地址、大厅窗口,办理具体事宜,电话咨询。
延长审批和申报时间
1.企业资质。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质量检验机构资质在疫情防控期届满的,在疫情防控正式解除后3个月内仍可申请续展或重新审批。
2.安全生产许可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变更逾期的,在疫情防控正式解除后3个月内仍可申请延期或变更,无需遵循逾期流程。
3.两个建筑部门。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有效,并另行通知注册续展。
延长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
重庆市有效期限为1月31日至7月31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网上统一延长6个月。扩展信息显示在“重庆市建筑安全管理网”的“人员证书”查询栏中,不会发放纸质证书。
第二,主动服务和支持项目有序恢复
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验证将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企业恢复生产和复工的安全验收程序, 以及《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复工复工工作,主动引导、服务先行的通知》。 接到报告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确保条件合格的项目为第一
第三,实行惠企政策,减轻企业财务压力
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差额削减政策
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重庆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无拖欠减免50%,连续两年无拖欠减免60%,连续三年无拖欠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政策。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应减或不减、避或退的项目立即进行整改,并按季度上报减免税专户。
延长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期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项目,将延长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期,最迟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以减少对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四、指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明确工期和费用调整的原则
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建设项目停工、工期延误、工程损失和费用增加的,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和情况变化的相关法律法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协商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格,顺延合同期限。
引导企业共担风险
重庆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对于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未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但未实施的建设项目,双方可以合理考虑疫情对项目的影响,进一步明确风险分担原则,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有效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合理计算疫情防控和赶工费用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项目,防疫物资费用、防控人员工资、交通费、临时设施等。承包人采取防疫控制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按工程防疫控制措施计算,发包人及时支付防疫控制费用;如果发包人要求在工程复工后完成工作,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共同制定合理的完成工作的措施计划,并明确规定完成工作的费用计算,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指导人工和材料价格调整
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人工价格、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且合同有相关调整约定的,双方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调整的,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重新协商确定人工、材料价格调整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没有具体约定,材料价格可以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人工价格可以参照本文件精神协商调整。
规范应急救援项目评估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建设的应急救援建设项目,可参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计算人工日单价,期间采购的材料和材料可由双方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及时签字计算。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组织领导,为恢复工作项目提供后续协助
跟踪帮助企业有序生产复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压缩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工情况,跟踪协调企业复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复工项目进行一对一定点帮扶。加强对工程复工后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措施。及时跟踪、收集和上报建设项目的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引导项目有序建设。
六、发挥协会作用,宣传和推广疫情防控经验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和宣传作用
各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帮助企业做好防疫工作,及时跟踪反映企业状况和市场需求。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积极引导,引导企业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计划,稳步安排复产复工,交流推广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经验,提高防控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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