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后变老?尝试“强化公证”
民间借贷纠纷有更经济省力的解决办法,不用上法庭,催款更有效
本期主题:借贷纠纷
出于人情,很多人遇到朋友借钱都会慷慨解囊,但有些情况下,借了钱也很难拿回来。如何应对朋友借钱?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看似简单的生活细节,其实“很多机关”,借条上的字差可能带来颠覆性的反转。
新闻前奏
“付强公证”来了
你可以不用上法庭就要回你的钱
华盛在线,1月11日“站着借钱,跪着讨债”,碰上了“老赖”,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憋屈的情况。虽然可以通过诉讼渠道维权,但是费时费钱。面对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长沙市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只要按要求进行公证,就可以直接拿着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规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和强制执行。
别人借钱不还,要维权就需要去法院起诉,可能还要请律师...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可能并不奏效。以后这些问题都可以避免。只要你借钱给他人,就让对方签署承诺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书,并连同债权文书一起公证。如果对方不还款,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经过诉讼程序。
强公证全称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债务人或者其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明,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或者其担保人强制执行。通过强公证追债相比于通过诉讼追债,可以节省3到9个月的时间和大量的诉讼费用。
兴城公证处主任李表示,加强公证和维权有三个步骤:一是向公证处申请公证;二、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后,债权人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明;三、持执行证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1
拿“高仿”贷款逼朋友还钱,男子被罚2000元
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逼朋友还钱,找不到借条。为了成功立案,该男子模仿他朋友的笔迹,用手伪造了一份借条,并将其作为证据附件提交给法院。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借据原件及复印件引起法官怀疑,经询问才知道大名,当即对该男子处以2000元罚款。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长沙市民张先生和周先生是好朋友。由于缺乏现金流量,周先生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1月分别向张先生借款5万元和15万元。两笔款项均为现金,周先生出具借据,承诺于2015年12月31日归还贷款。
但还款期满,周先生再也没有还款,失去了联系。张先生决定告上法庭,但是那5万块钱的借条不见了。为了顺利立案,张先生模仿其朋友周先生的笔迹,用手伪造了一张5万元的借条,并将一份复印件作为证据附件提交给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法院立案后,原来的“失踪”借据终于找到了。庭审中,审判长要求原告张出示借条原件,发现借条原件与复印件有差异。法院官员向原告张先生明确了伪造证据的利益。张先生看到借条的复印件被发现后,向法院坦白了。法院最终决定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目前,民间借贷案仍在审理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不满十五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借钱给你的朋友王石,要钱知道对方叫王石
认识多年的朋友王石借了钱,主动写了一张借条。郴州的范先生直到起诉法院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但此时无法联系到他的朋友。近日,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案件,最终因法院无法确定明确的被告,范先生证据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2014年9月,因业务周转资金需要,向范先生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当时,还口头承诺范先生一个月后还款一次。
几个月后,王石没有履行偿还贷款的承诺。范先生再三催促他。王石还完6000元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范先生别无选择,只能向汝城县人民法院起诉他的朋友。
范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由于他的疏忽,他在起诉法院时无法要回这笔钱。
法院立案后,经承办法官核实,王石在借条借款人一栏中写的姓名并非其真实姓名,姓名之间的差异使法院无法确定明确的被告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范先生是盲人。他认识王石很多年了。无论是签名还是自我介绍,他通常称自己为“王石”。我没想到他的真名是“王石”,而不是这个。
法官联系了范先生的“王石”,称如果不借钱,这个案子就不能正常审理。虽然范先生解释说,王石在生活中通常使用这个笔名,但没有书面证据证明。
随后,由于取证困难,范先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撤诉。
案例3
在欠款清单上签字
不用还钱
搬运工将水泥交付给承包商,签署了水泥店的声明,并在承包商的同意下签署了确认欠款总额的借条。衡阳的王强没想到他的行为会导致诉讼。水泥店老板一起起诉他和承包商,要求他们立即支付9万多元货款。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宣判此案。
2011年,衡阳县一家水泥厂的业主高某与承包商彭芳口头约定,高某将向彭芳承包的施工现场提供水泥。之后,高某按照合同供应水泥,具体交货事宜由王强联系高某。
2014年1月,高联系协商结算事宜,并制作了《彭芳工地水泥欠款明细》清单,清单上注明欠款总额在9万元以上,并在表格下方打印“债务人签字欠款”。由于不在家,在的安排下来到高,并应的要求在欠款表上签了字。因已拖欠,高遂向衡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立即支付拖欠款项9万余元。
经审理,本院认为,根据当庭陈述,高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应受法律保护。彭芳在法庭上承认他欠了9万多元的货款,他应该支付欠款。
在本案中,原告声称被告王强在欠款细节上的签名构成债务合并,这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并被法院驳回。综上,本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高人民币9万余元。
法官认为,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在不变更合同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同意,自愿为债务人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一般来说,债务承诺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是否构成债务承诺,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记者闫杨
实习生段通讯员李
杨
法官的陈述
写一张借条
非常重视
法官提醒,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中应当记录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民事诉讼法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避免出现被告人无法送达、无人应诉、因被告人身份不确定而无法开庭审理的情况。借贷要谨慎,证据要认真成立。在订立合同、签署借条等民商事行为中,要注意收集对方的身份证明。
法官建议,写借条的时候,应该写“借条”,而不是“借条”或者“收据”。贷款时要核对对方的有效证件,在借条上写上借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甚至居住地、单位等信息。借条中应写明借款时间,并约定还款日期、利息等内容。借的金额要大小写清楚。
提醒
赡养协议也可以“公证”
500元起收费
不仅仅是借、债等。即可以申请公证,也可以申请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赊销货物的债权凭证;各种欠条、欠条;还款协议;有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偿金等内容的协议。
费用方面,根据《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按照目标金额收取费用,10万元以下500元和10万元以上按照不同比例收取。以50万元为例,如果通过民事诉讼,单一审诉讼费用就要8800元,而强制公证的公证费用要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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