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打人致轻伤 3人被判刑
讨债打人致轻伤将自己送上法庭 反要赔10万元
泉州网6月4日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债主必须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追讨,如果触犯了法律红线,就可能把自己送上法庭。近日,德化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讨债手段不合法而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缓刑,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0万元。
2016年年初,被害人陈某因未能归还向被告人叶某疆等人的借款,便将自己所住的商品房过户给被告人叶某疆,约定同年6月30日前有权赎回房产,逾期应腾空交付。
到了约定日期之后,陈某并没有偿还借款,亦未腾空交付此房。叶某疆几经催讨无效后,于2016年8月19日下午召集叶某敬、叶某德等人到德化县城,要求陈某要么还钱,要么搬离房屋。但陈某依然赖着不肯腾空。
讨债打人致轻伤
1.《讨债打人致轻伤 3人被判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讨债打人致轻伤 3人被判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445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