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的起因

9月15日晚,广东省汕头市交警在进贤东峡路口检查醉酒驾车情况。当一辆摩托车掉头逃跑躲避检查时,一名执法人员在路边抓起一辆自行车合租,扔了出去。结果摩托车绊倒,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倒地受伤。两名执法人员也赶来查看情况。从现场拍摄的视频片段来看,女子倒地后似乎失去了知觉,头部位置已经流出一滩鲜血;在这个男人身上没有发现出血。他们被送往医院。

2.第一份警方报告

9月16日上午0时35分,汕头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报警称:9月15日晚9时20分,交警支队金平大队二中队在进贤东峡路口实施了酒后驾车和酒后驾车行动。一辆广东D××992号牌的两轮摩托车由北向南驶至检查站时,警察示意其停车检查。汽车司机正在逃跑。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篇文章一通知,立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质疑!因为在通知中交警扔了一辆自行车,被摩托车绊倒,造成车上两人受伤,还说摩托车撞到绿化带受伤,这显然是骗人的!因为现场有很多目击者目睹了这一幕。

3.第二份警方报告

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汕头交警支队于9月16日10时18分再次在官方微博上发布“警示报告”:9月15日晚,摩托车司机和乘客在金源东华路口脱险摔倒受伤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并成立专门工作组,对警方的执法和事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经调查,摩托车驾驶员佘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广东D××992号牌两轮摩托车无车辆入口登记记录。骑手李某某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为了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事件,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公正处理,希望现场目击者或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视频资料或其他有效线索。

4.第三份警方报告

9月16日16时08分,汕头市公安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汕头市公安局”再次就此事发布“预警报告”,称9月15日晚9时20分,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客逃过检查后摔倒并被送往医院抢救,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全力抢救伤员,同时市公安局督察、刑警、法警支队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经现场技术调查和现场走访调查,确定陈某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佘某为躲避检查掉头逃逸,随后将停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推出,防止摩托车逃逸,导致摩托车与单车相撞倒地,造成驾驶员和乘客佘某、李某受伤。目前,陈某已承认上述行为,市公安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司机和乘客佘某某和李某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5.法理学与理性

随着事态继续发酵,各大官方媒体开始发表评论,称执法交警“太狠”,违反了“最小侵害原则”,失去了应有的行政温度,缺乏对生命尊严的敬畏。这是从法理学和理性的角度。

平心而论,摩托车车主先逃避检查,交警把自行车丢在后面拦。如果在美国强制执行的话,完全没有问题!扔一辆自行车,把你绊倒。你很轻。如果你是认真的,你可以当场开枪。但是,这是国内执法,要遵循国内的法律法规,文明执法,不能失去应有的人性化温度。此外,我们不应该事后撒谎来减轻我们的责任,因为这将直接降低ZF的信誉。

总之,这是低估执法行动后果造成的意外伤害,没有考虑到丢自行车绊倒摩托车后的严重后果。而且,责任人为了减轻事后的责任,对公众撒了谎,最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事后负责人公开承认自己的错误,事情就不会那么大,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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