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2020年6月11日,海关总署规划优化完善现行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修订形成《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从现在起至7月11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正式发布后,将取代现行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入境中草药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在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与当前版本进行比较后,边肖做出如下解释,供您参考。

1.明确规定进口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途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低销售包装上,不得粘贴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八条规定,进口食品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进口鲜冻肉制品和进口水产品有详细、明确的要求。同时还明确“进口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用途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低销售包装上,不得粘贴”。

目前,根据原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2013年第133号公告,只有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在最低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粘贴。本征求意见稿旨在将这一标签要求扩展至保健食品和所有特殊食品。).据了解,目前这些食品在进口时往往会贴上中文标签。征求意见稿实施后,此类产品不允许贴标签,最低销售包装上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印制中文标签。同时,国内进口商、海外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商应对食品标签的合规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2.采取“预检验”,首次取消进口乳制品整体检测报告

《进出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首次进口的乳制品,应当提供相应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所列项目的检测报告”。征求意见稿实施后,《进出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废止,采用“预检验”新模式。

据报道,一些地方港口已经实施了“预检查”的新模式。《征求意见稿》明确,海关可以对进口食品在出口前进行预检验,这将有助于企业提前整改不合格产品或及时采取措施止损,大大降低经营风险。

3.申请进口报关时,请澄清随附文件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细化了向海关申报时的附随文件,删除了原《管理办法》中“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本和译文”的内容,细化了附随文件,包括特殊食品要求。提交详细的登记或备案证明等规范性文件;合格证明材料的详细要求,包括“合格声明或资格保证”、“实验室检验报告”、“出口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他食品进口合格证明材料”等相关要求。

据悉,自2019年10月1日起,海关总署取消了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备案要求。本征求意见稿不仅根据现行规定进行了修改,还明确了进口报关的随附文件,将有效提高进口报关和清关的效率。

4.重新明确样品等非贸易食品的监管方式,用于领事馆免税经营和自用食品

《征求意见稿》第98条再次明确“进出口作为非贸易性食品使用,如样品、礼品、赠品、展品、援助等。,进口用于免税经营,使领馆自用和公用的食品出口。驻外使领馆和中国企业自用的食品,按照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办理。”

据悉,样品进口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临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展览活动中专门免费发放给消费者的小样品免征进口税和进口环节税。

5.明确海外国家评审的内容和方法

《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一条详细规定了海关总署对境外国家审查评估结果的条件、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材料及应用。这对打算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进口企业和食品出口企业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可以对照这些评估内容和方法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食品进口商建立境外出口商和境外生产企业审计制度,重点审计法律法规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6.明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经营资质

关于食品出口,《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九条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国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相关生产经营资格。据悉,2010年,原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2010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的通知,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出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并要求生产许可证。

本《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生产经营资质,不仅要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进行备案管理,还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其他生产经营资质。

结束语

边肖希望通过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解读,帮助企业和行业相关人员全面准确地把握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1.《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798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