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1日,四川省南充市,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在8月30日,张先生原本应该在下午6点27分乘坐C5743动车从南充到成都,但是由于天气原因,动车晚点到晚上8点左右才能发车,因为希望尽快赶到成都,于是张先生准备更换其他的出行方式。

在6点40分左右,张先生去询问工作人员,动车晚点能否退票,虽然购票软件已经显示不能退票了,但张先生记得动车晚点可以退票,于是打算找工作人员核实一下,因为咨询台没有工作人员,张先生环顾四周之后发现一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知张先生无法图片,“语气还会很恶劣的说‘才等2个小时,再等10个小时,你还不是要等起?’我就用相机录像,让他再重复一次刚才无法退票的说法,结果他直接抢我手机、出言恐吓、动手殴打我,并且将我手机直接摔坏。”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对方是一位光头男子,双方对话如下:

张先生拿出手机录像问工作人员:“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啥情况?”

工作人员疑似抢夺手机说:“我问你是啥情况?你在拍啥?我问你!”

根据张先生所述,这名工作人员还用扩音喇叭敲了张先生三次头部,张先生全程都没有还手,现场有很多人看到,张先生希望火车站可以严肃处理这名工作人员,张先生称在事发时已经报案了,在8月31日,张先生称自己在南充中医院,凌晨4点办理完入院手续,在8月30日已经做了检查,8月31日还需要继续检查,目前还在留院观察中。

当事人张先生向记者介绍:“(我要坐)C5743(次列车)到成都,当时因为列车晚点,我就问工作人员,因为当时那边咨询台没有人,(附近)就只有他一个工作人员在,我就问他‘列车现在晚点了,能不能退票’,平台上显示是退不了票的,他说‘晚点了退不了票,你等2个小时也是等,等1个小时也是等,你还不是只有等着’,语气很冲,很恶劣的那种,我才会掏出手机,把他这个事情想录下来。”

张先生表示:“(我当时想问)你们这边工作人员态度这么恶劣吗?问个问题语气这么冲,结果他就把我手机抢走了,我让他把手机还给我,他不还,还用扩音喇叭打了我三次,然后,他们工作人员把他拉开,他直接把我手机扔出来,当时,手机直接给我摔坏了,我连报警电话都打不了,还是旁边的好心人帮我打的报警电话,火车站的工作人员陪我去医院检查。”

车站的相关人员表示,张先生与工作人员产生了误会,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南充站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因为列车晚点了,我们的工作人员和旅客发生了一些误会,我们现在正在处理,我们还在调查中。”

据了解,当地警方表示已经立案,目前,事情正在调查中,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安机关跟他联系,得知他现在正在住院嘛,目前定为刑事案件了,案件正在办理中”。

网友热评:

“这种情况可以提前退休了,违法了会被单位开除的!”

“铁路职工很牛啊!大多说话都很冲!”

“就抢手机这一条,也吃不了兜着走!”

“为什么这么大火气?”

“要求验伤,拒绝和解,手机定损!”

法律条例:

这名光头工作人员的行为或涉嫌故意伤害罪、抢夺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如果经鉴定,张先生的伤势达轻伤及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张先生的手机价值500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张先生的手机价值5000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宾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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