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德市市场监督局公布了主流市长/市场整顿执法的典型案例。为了严厉打击酒类制造假冒销售行为,净化酒类市长/市场消费环境,巩固酒类市长/市场改善成果,促进酒类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1月以来常德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分离加大了对酒类市长/市场制造假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调查了出售假冒“武陵酒”“德山酒”的事件。

案例1武陵区金明烟酒商店销售假“武陵”商标酒类事件

2020年1月15日,在烟草和酒类市长/市场特别执法措施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陈列在营业场所销售的2瓶武陵商庄酒不能提供供应文件等。以该州包装为标志的生产企业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识别和发行的《鉴定表》(商务陵酒鉴000110)当事人承认,上述白酒违法经营金额(商品价值金额)共以2400韩元购入。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3)条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常德市市场监督局命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没收2瓶侵权商品“五菱奖酱”酒类;罚款5000韩元。

案例2武陵区某酒会陈年酒收集馆销售伪造“武陵”商标白酒案

2020年1月16日,在烟草和酒类市长/市场特别执法措施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陈列在当事人营业场所销售的两瓶“武陵商酱”白酒无法提供收货文件等相关资料,外包装被怀疑是伪造的。经过该酒包装标识的生产企业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确认真伪后发放的《鉴定表》(吴茂宇当事人承认上述白酒违法经营金额(商品价值金额)均为3000元人民币)。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3)条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常德市市场监督局命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没收2瓶侵权商品“五菱奖酱”酒类;罚款5000韩元。

案例3常德市武陵区村民槟榔店销售伪造“武陵”商标白酒事件

2020年1月16日,在烟草和酒类市长/市场特别执法措施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陈列在当事人营业场所销售的1瓶武陵商酱酒不能提供供应文件等。以该州包装为标志的生产企业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识别和发行的《鉴定表》(商务陵酒鉴000112)当事人承认,上述白酒违法经营金额(商品价值金额)共以1300元人民币购入。

法律依据和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条第(3)款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常德市市场监督局命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没收1瓶侵权商品“五菱奖酱”酒类;罚款3000韩元。

案例4武陵区项羽烟草商出售假冒的“御德山”商标白酒案

2020年1月16日,在烟草和酒类市长/市场特别执法措施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陈列在当事人营业场所销售的两瓶“鱼德山六酒仙时代”无法提供接收文件等相关资料。经过该酒包装标识的生产企业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确认真伪,发行了《鉴定表》(霍德酒鉴),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签发了《德山酒业出厂价目表》证书,结果显示“德山六醉时代”白酒的出厂价格为每瓶528元,因此当事人违法经营金额共计1056元。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7(3)条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常德市市场监督局命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没收侵权商品2瓶“皇家道德山露拾荒时代”酒类;罚款3000韩元。

小祥早报新闻记者李小祥。

[资料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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