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

“零告白”家族风格的假酒案被一审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州等6人提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雨山区人民法院最近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夏某州有期徒刑8年,罚款人民币90万韩元,邓某河有期徒刑3年,罚款80万韩元。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处夏慕白有期徒刑3年,罚款人民币70万韩元,周慕英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罚款人民币70万韩元。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罚款人民币8万元,判处张美玲有期徒刑一年零8个月,罚款人民币6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夏慕珠与他的妻子邓慕夏、他的父亲夏慕白、他的毛周某英、他的小姨子邓慕珠、其烟头张某玲等一起非法牟利。夏母酒低价购买原料白酒,回收固定工、口仓、洋河等知名品牌的白酒瓶,上述品牌的酒盒、纸箱、纸箱,其父亲夏母白及其某某、某某英向低级白酒进军。从2015年初到2016年12月,夏某州、邓某河夫妇出售假酒,共模拟人民币138万多韩元。邓某帮助夏慕珠销售假酒,共销售人民币13万多韩元。张茂宁知道,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12月,从夏慕珠购买假酒经营的烟草酒店向当地市场出售假酒共人民币11万多韩元。

与此案一起,由于家庭式的零供述事件,各被告人闭口不言,亲密地相处,案件处理一度陷入僵局。面对犯罪分子的顽固抵抗,吴山区人民检察院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为了成功起诉此案,医院领导十分重视,多次与侦查部门一起审查,组织负责人深入分析案件的来龙去脉,划分人员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利用技术侦查中收集的视听资料,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相关周边证据,逐一突破。此案的成功起诉、判定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护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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