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号线地铁站×分钟,一万到三万”……根据新广告法,这些都是违法的话!近日,合肥市工商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户外广告内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涉及房地产广告的不规范表达进行登记查处,督促涉嫌违规甚至违法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整改。违反新《广告法》的广告主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10月20日上午,记者跟随庐阳区市场监督局市场监管科和市场监督检查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房地产广告内容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大多数大型户外广告牌被封锁或拆除。10月20日上午9时,记者跟随庐阳区市监察局执法人员来到华府城隍庙附近。墙上十几块大型广告牌似乎一夜之间“消失”了,而旁边的其他几块广告牌也出现了不同的覆盖和挖掘现象空。“应该连夜拆除。”市场监管科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前期根据市工商部门的统一部署,对户外广告内容进行了清理,局方对涉嫌违规的广告主进行了警告,并要求其自行检查纠正,导致出现拆挖空现象。在执法人员收集的证据中,记者看到一些广告主在其房地产广告中直接打出了“一万到三万”、“领导”、“少了一个环节”等字样,执法人员称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广告内容。后来在金寨路、蒙城路等广告墙上也发现类似情况。相比一个月前混乱的户外广告内容,现在处于自我整治阶段。违反规定,最高罚款100万。当天上午,在长江中路附近,一个巨大的房地产广告牌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一个房地产商用黑体字写了“五年零利息计划,重启动”。执法人员指出,“零利息”等字眼涉嫌违规,《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广告牌下方还有一行小字,写着“这个广告只是要约邀请。所有文字、图片和资料以政府批准文件和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开发商有最终解释权。”执法人员指出,其中也涉及格式条款,他们已经记录并获取证据,并将对该广告发布者进行进一步调查。本法规中还有许多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广告主可以为居民提供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误导和宣传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等正在规划或者建设的市政条件。同一天,我们还在新《广告法》中发现了许多关于房地产广告的不规范表述,如“CBD坐标”、“市中心”、“商场旁边”、“地铁旁边”、“卖XX亿元”、“价值1000亿”、“皇家”、“帝都”等。都属于房地产广告的非法词汇。根据新《广告法》,任何人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晨报明星记者/温通讯员王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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