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后,该女子野蛮报复,杀死了凶手。11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声称因一个月前被死者强奸而遭到报复,等待杀死强奸犯的机会。
女子遭强奸后残忍报复杀害凶手11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51岁的王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在法庭上,王辩称,她曾被已故的强奸,她这样做是出于“报复”。
据了解,2019年7月16日,王来到死者的住处,边吃边将平时吃的安眠药放入的水杯中。陈某什么也没感觉到,服下这药后很快就睡着了。王先是用丝袜勒死的脖子,然后用剪刀把的生殖器官剪下来,最后把完全勒死。
据王说,一个月前,她在的住所被强奸。王对此怀恨在心,有了报仇的想法,最后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对于王的做法,很多网友拍手称快,称“强奸犯应该被‘没收’作案工具”,还有很多网友表示,在法治社会,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两种不同的观点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主流价值观的判断。毫无疑问,陈某是错的,但是王粲的行为可以被原谅吗?王需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吗?
律师认为,根据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应当是对违法侵权人侵权过程中的适当反击。王于2019年6月被陈强奸,2019年7月16日被杀害,这不符合在违法侵权人侵权过程中给予适当的反击,而是给予报复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王的经历是尴尬的。从道德上讲,王的经历值得同情,但从法律上讲,王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法律是不能容忍的。现在,等待王的将是法律的惩罚。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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