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1日。不要用“调戏伴娘”这个词来亵渎习俗。
6月8日,网上发布了“一名伴娘疑似胸部被猥亵”的视频。视频显示,在车上,两名男子坐在伴娘旁边,脱光衣服,攻击她们的胸部,伴娘大喊大叫,甚至咬了其中一人的手臂,未能阻止。6月10日,Xi安县警方表示,两名涉嫌“猥亵”伴娘的男子已被抓获,正在依法妥善处理。
“闹洞房”最终演变成了“扰民伴娘”,甚至成了调戏伴娘的丑闻,近年来时有曝光。2013年,泰安16岁的伴娘被十几个男人脱光衣服抚摸,引起公愤。事后,当地警方也追究了“强行猥亵妇女”的刑事责任。
在一些地方,当伴娘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一种践踏女性尊严的低俗习俗。据报道,河南部分地方发展了所谓的“伴娘产业链”,专门雇佣所谓的“开放”女孩做伴娘,然后给她们一定的报酬,其实离性交易只有一步之遥。
为什么流传了几千年的闹洞房现在异化成了“调戏伴娘”?从民俗来看,婚礼仪式,尤其是洞房,本身就有很强的“狂欢”成分。一般通过刁难新人,安排性暗示强烈的游戏来揭示婚后夫妻关系。从心理学角度来看,“闹洞房”,作为释放性压力的窗口,也是文明对于情欲的管教,所以社会往往对“闹洞房”持宽容态度,民间习俗也有“结婚三天无大小”的说法。
在“闹新房”中的许多丑态,因为披着“狂欢”的外衣,一般不会使新人及其家人闹翻,更不会引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任何行为都无法跳出法律的约束。
搞个婚宴狂欢,戏谑甚至“荤段子”是一回事;但是,直接违背女性意愿玩弄女性的敏感部位是另一回事。《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迫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猥亵妇女也有相应的处罚。
作为闹洞房的成年人,要知道法律界限在哪里,不要以习俗为借口违法。即使闹洞房能让人开心,也不允许胡作非为。有些施暴者可能不知道,对素未谋面的伴娘劈腿、摸胸、撕衣,是对女性的性骚扰,甚至是强行猥亵,就像“电车狂”一样,但“无需承担责任”的心态让他们肆无忌惮。
从舆论来看,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公愤,这表明舆论对“调戏伴娘”的接受度正在下降,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和消除性骚扰的意识也有待提高。对于此类事件,只要违反法律法规,有关执法部门不妨先介入,再追究责任,以杜绝一些被冠以“闹洞房”而实际上是“耍流氓”的人的侥幸心理。
1.《陕西伴娘被按车内袭胸猥亵 名为"闹洞房"就是"耍流氓"》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陕西伴娘被按车内袭胸猥亵 名为"闹洞房"就是"耍流氓"》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050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