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2名女儿判19年禽兽不如!江西一男子,在两年的时间内性侵2名未成年女儿20多次,而且女童母亲在当面撞见之后一再容忍,家里的亲戚也只是口头劝阻,无一人报警。最终,男子因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
当这位母亲撞见亲生女儿遭到侵犯时,为什么没去报警?抛开保护女儿不让其受二次伤害外,这根本就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因为异样的眼光真的可能毁了一个人毁了一个家。终究,母亲懦弱,父亲禽兽,凑在一起倒霉的就是孩子了。
事实上,不只这起案件。在网上简单搜索就能发现,亲人之间发生的性侵暴力事件,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的非常少。当事人往往在家人异样的目光和“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下,打落牙齿和血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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