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全国网办9月联合发起的“金融知识普及月”进行了公开谈话。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增强城乡居民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回报就是高风险。金融消费者要知道,“保证高回报”是金融欺诈。这无疑是一个尖锐的风险警告。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金融工具理财的需求越来越高,金融产品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然而,人们金融投资观念和知识结构的更新跟不上金融产品的变化速度,为一些非法金融诈骗者提供了机会。比如最近频繁发生的“代理退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分红产品在保险产品中非常常见。但保险产品最重要的功能是保障,分红收益只是附加功能,分红水平会随着保险公司的年投资收益而变化。但是很多被保险人并不知道这款产品的特点,相当于一般的理财产品。另外,可能存在误导性销售,使被保险人在利益预期上产生落差,为“代理退保”的说辞提供了心理基础。
当你听到“你的分红保险收入连现在的银行利息水平都达不到。如果想弥补损失,可以退保,将这部分资金转换成回报更高的产品。原因是被保险人并没有真正了解分红保险产品的特点。这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还会导致再保险中因年龄和健康状况的变化而重新计算等待期、增加保费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在“人人投资”的时代,“投资理财”的内涵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植入新的内容。在这个个人投资眼花缭乱的时代,投资者要想有所收获,首先要了解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的特点,避免冲动投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办联合推出的“金融知识普及月”非常及时,将有效提高金融消费者的素质,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面对越来越多的新产品投资,投资者应该树立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特别是明确自己的需求和可用资金,而不是盲目追求“快钱”。在“金融知识普及月”中,来自监管部门的最新提醒是:在实践中,承诺保本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是问号,超过8%,就是危险,超过10%,就准备赔光本金。
作为一个消费者,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仔细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而不是闭眼代签。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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