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公告号:林2019-089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债券简称:龙基可转换债券
龙基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签约台州年产5GW单晶模块
项目投资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龙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含营运资金)。
项目建设进度:从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交付开始,生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生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度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目前业绩的影响:该项目计划在2020年逐步投产,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经营收入。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将召集董事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计算,并及时披露。
风险警告:
1.公司的内部审核程序需要在项目实施前执行。
2.如因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导致实施条件和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存在推迟、变更、暂停或终止项目实施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公司现金流造成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署基本情况(一)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19年6月14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泰州投资建设年产5GW单晶模块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仍需根据投资额履行公司内部审核手续。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1.名称: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没有关系。
台州新能源产业园作为台州经济战略转型的“一园”,以“光伏组件、光伏电站、薄膜太阳能电池、储能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新能源产业装备制造一体化安装”为重点。近年来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台州新能源(光伏和储能)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贸(新能源)创新”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GW单晶模块项目
项目投资内容:乙方拟在台州新能源产业园设立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的投资主体,主要负责净化装修、机电安装工程和设备采购安装的实施。
投资预算:乙方项目公司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含营运资金,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为准)。
工期:从工厂、仓库及附属设施交付开始,生产时间不超过6个月,生产时间不超过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度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台州新能源产业园。
2.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租赁甲方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租期为20年,按约定租金结算。租赁期满后,乙方项目公司可选择回购或续租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
甲方承诺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的相关程序将与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调试进度相匹配,以确保项目运营的合规性。
甲方应为乙方员工的住宿提供一定的保证。
甲方为本项目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支持。
项目投产后,乙方将积极协助甲方引进供应链相关企业落户,支持海陵经贸发展。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
3.违约责任
如乙方项目公司因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及相关手续存在缺陷而无法使用或遗失,甲方承诺赔偿损失。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交付使用后,甲方应确保在保修期内对质量问题及时响应和整改。
如甲乙双方单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4.争端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和分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5.有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其他人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这项投资有利于提高高效单晶产品的产能保障,抓住单晶市场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单晶的市场份额。该项目计划于2020年逐步投产,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经营收入。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将召集董事会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计算,并及时披露。上述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四.风险警示(1)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仍需办理公司内部审核手续。
(2)因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原因导致承包项目实施条件和融资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延迟、变更、暂停或终止。
(3)针对上述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公司现金流造成的压力,公司将统筹安排资金,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和支付安排,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特此宣布。
龙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公告号:林2019-090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债券简称:龙基可转换债券
龙基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回购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13日,龙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关于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及延期回购业务的通知。详情如下:
2019年6月13日,李振国先生质押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33,180,000股无限制股份用于延期回购交易(原质押详见本公司2017年6月16日和2018年6月2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延期后,质押期限自原质押首个交易日(2017年6月)起,质押延期回购的股份占公司2019年5月31日股本总额(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0.92%,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振国先生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偿还资金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清算或被迫清算或实际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如果公司股价波动到警戒线,李振国先生会积极采取对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和提前还款。公司将继续关注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累计质押情况及其一致行动如下:
单位:股份
特此宣布。
龙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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