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讯备受关注的秦志辉“秦”诽谤寻衅滋事案今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秦志辉说我主动认罪。他在最后的声明中说:“这是我应得的,吸取过去的教训。我在网上扮演阿沁·霍霍就够了。”。
被告秦志辉在最后陈述中说:
首先向几位受害者表示歉意。对于张海迪,她是残疾人,而我是正常人,我的行为在道德上是不合理的;至于罗远,我说他是个没有任何证据的逃兵,是对他的莫须有的污蔑。我说他家在国外定居,对他家的影响也非常严重;至于杨澜,作为名人,她的名声辛辛苦苦了几十年,几条微博毁了她的名声,对她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很不道德。我的方法并不光明磊落,我值得今天站在这里。
秦志辉说,‘说了我的道歉,我想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1.我要感恩这个时代。只有电脑和网络才能发挥我的才能空。
2.我想感谢北京这座城市。她的包容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让我得到认可和赏识;
3.我想感谢我工作过的公司,给我工作机会,让我成长起来,走上工作管理岗位;4.我要感谢公安检查执法机关。他们文明执法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5.我要感恩微博世界,在那里我和名人交流,他们不歧视我;
6.我要感谢我的两位辩护律师,感谢你们为我辩护;
7.我要感谢在场的记者。我是个小人。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注;
8.我要感谢北京一号看守所,那里的纪律对我很好,让我感受到了人间关怀的温暖;
9.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为我的成长尽了最大的努力,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和安定下来的资本。在这里,请允许我向他们鞠躬三次。
秦志辉说,最后,我想说,有我这个阿沁霍霍在网上就够了。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失去了在网络世界旅行的乐趣。希望给你一个警示。希望你能珍惜互联网上的自由空真正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我从过去吸取了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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