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阿姨本来想“以房养老”,没想到北京的房子低价转卖。从2015年开始,北京几十个老人陆续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他们有的失去了房产,有的背负着巨额债务。58岁的高阿姨是受害者之一。今天上午,高姨起诉“委托人”龙和买受人刘凤仙,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由于事件的广泛影响,该案也引起了媒体的大量关注。

“靠房子养老”高阿姨失去了房子

高阿姨家在朝阳区金蟾北里。这是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公寓。儿子结婚后,高姨把房子给了儿子和媳妇,住在另一个小房子里。

去年4月,我的朋友董给高阿毅介绍了一个“以房养老”的项目:以高阿毅的房产证为抵押,为她做财务管理,期限12个月,每月支付高阿毅房产价值的3%作为利息。“白花钱,没风险,项目很成功,很多人都做了很久了。”在这样的诱惑下,高阿姨参加了这个项目。

同月,高阿义被带到北京方正公证处,签署了《借款合同》、《委托书》等一系列文件,并被要求交出房产证和身份证。贷款人王跃,经办人光,委托人龙。2016年4月18日,高阿姨跟着这些人来到朝阳区房地产交易大厅,说正在办理抵押手续。

之后王跃操作,二笔转账到高阿姨的银行卡,共计220万。很快,钱被对方转走了,说是投资。过了两个多月,高阿姨的银行卡数次收到约13万元的累计“利息”,没有对方的消息。

此案可能涉及刑事欺诈

高阿姨有一次问朋友董,董说她在滨投资了,但是投资项目不顺利,过几天就能赚钱。2016年10月,高姨被告知该房屋已由龙转让,并被要求尽快搬出该房屋,并归还当时的贷款及利息。

高阿姨随即前往朝阳区房地产交易大厅查询了解到,2016年10月9日,龙背着委托书以280万的低价将自己的房子卖给了刘凤仙,并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刘凤仙获得了新的房产证。高阿姨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房款。

广、龙、王跃,这三个名字在其他老人的经历中也出现过,而且事件过程几乎一模一样。

在公证的过程中,有的老人甚至认为自己是去了一家以房养老的公司,签了一份以房养老的合同。没有人仔细看过他们签了什么,也没有人意识到签这些意味着什么。

在北京从事老年人工作的北京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娜告诉记者,该所已经接受了18名老年人刑事案件的委托,另有三名老年人委托她进行民事诉讼。

光于今年2月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逮捕。高姨起诉龙、刘凤仙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否认骗局声称老人来家里借钱

上午,龙出席了庭审。高姨的律师胡渭南说,据他调查,龙和王跃有大量的资金往来,钱在几个人中间走来走去,高姨家也没了。“由此可见,这是一个诈骗的场合”。

“他说我是骗子。他哪一个看出我是诈骗犯了?如果我是诈骗犯,我还会坐在这里吗?”龙武雪当场反驳道。

在龙的故事中,高阿姨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了他,说她认识一个从私营部门借钱的人。因为她急需资金,希望他联系介绍一下,借点资金用用,给他一笔中介介绍费。

龙武雪说,他看到高阿姨确实急需钱,就答应帮他联系。房子的抵押和在公证处的一系列公证,都是为了保证高阿姨的贷款能够还清。高阿姨也因为付不起钱把后面的房子卖了。“我来帮忙找买家。高阿姨不想出面。我一直代表高阿姨和刘凤仙沟通,每次都及时反馈沟通信息给高阿姨。经过几次磋商,在高阿一的同意下,双方达成了协议。”

龙还表示,收到房款后,按照高阿姨的指示将房款转给借款人王跃。“我只是一个贷款介绍人和房地产交易代理人。没有自作主张,也没有串通一气。”龙武雪是名正言顺的。

高阿姨声称她当时房子的市场价在350万左右,280万明显低于市场价。但刘枫先的经纪人表示,刘枫先是按市场价买的,“因为全款可能低于市场价”。

由于双方对涉案财产的市场价格存在分歧,原告今天向法院申请评估该财产的价值。

司法局公证

启动调查

这一系列事件曝光后,北京市司法局于8月2日表示,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员协会已对事件涉及的相关公证问题展开调查。并从即日起,全市公证机构在办理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同时,不再办理借款人担保委托公证;公证书必须交双方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和涉及房地产委托的公证;60岁以上老人办理这两种公证时,老人必须由其成年子女陪同,申请认定的过程必须录像并附后备查。

我们的记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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