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2019年7月26日,浙大女学生被害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二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死刑。经查明:案发前,熊志城欠下大额债务产生厌世情绪,欲自杀前杀人垫背,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尖刀连捅其数刀并猥亵,最终致谭某某死亡。

浙大女学生被害案凶手被判死刑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遇害女生

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案件梳理

2018年11月13日,从英国留学回杭州不久的浙大2013级本科生谭余敏在西湖灵隐景区附近出现后失联。

当时微信朋友圈里大家都在转发一则寻人启事,寻找这个聪明又勇敢的姑娘。

根据监控,姑娘最后消失在灵隐景区莲花峰附近。

失联的浙大女毕业生谭余敏,牵动了不少人的心,大家都期盼谭余敏能够平安回来。

搜救犬出动

谭余敏的父母也在派出所里,他们神情凝重。谭妈妈吃不下东西,几乎都站在室外,望眼欲穿地看着门口。谭爸爸则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民警给他准备的面条迟迟未动。

公羊队20余名队员携带两条搜救犬支援,由景区民警和公羊队、消防等组成的搜救队伍,连夜搜寻。

遇害女孩尸体被找到

11月15日夜,警方等救援力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了她,经医务人员确认已无生命体征。17日,杭州警方在桂林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杭州市检察院随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16日下午,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

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熊某抓获归案。

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

凶手手段极其残忍

凶手被捕

据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柳斌律师介绍,根据警方查明的证据和检察院的指控,熊某犯罪动机极端卑劣,手段极其残忍,被害人死状惨烈。法庭上熊某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与定性没有异议。但柳律师称不方便提供案件细节。

记者通过多方途径了解到,被告人熊某初中辍学,在外打工,迷恋网络赌博,欠下了一屁股债,然后产生厌世的念头。

据熊某交代,他从广州来到杭州后,是想自杀并找个人陪葬,他随身带了一把单刃刀。

莲花峰相比灵隐景区其他位置相对空旷,人也少。那天谭余敏正好在那里走走看看,拿手机拍照。他与她的生命此前从未有过交织。对于这个年轻姑娘来说,被熊某选中为目标,无疑是一场飞来横祸。

当熊某在谭余敏腹部刺了若干刀后,谭曾经苦苦哀求,但是熊某一步步把她往悬崖上拖……当谭被推下悬崖后,熊还进一步下崖对她进行持续伤害。

案件不公开审理

因为案情中涉及强制猥亵,所以此案不公开审理。谭余敏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委托律师出庭支持公诉。

被害人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强烈要求判处熊某极刑。在谭余敏的父母看来,唯如此才能告慰亡者的在天之灵,他们自己的余生才能得到些许安慰。谭余敏妈妈说,事发以来,不管白天黑夜,脑子里都是鲜血淋漓的女儿和女儿对凶犯的哀求与绝望,作为遇害者母亲强烈要求判处熊某死刑,不光是为了自己,她也真心不希望自己的刻骨铭心的痛与恨,发生在别的做母亲的姐妹身上。

代理律师告诉媒体记者,被害人家属迫切希望涉案景区管理部门反思自查,堵塞安全漏洞,全面提升对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水平,因此刑事案件有结果后,代理律师将向旅游管理部门和涉案景区提交律师建议书。代理律师还指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涉案景区在谭余敏遇害事件中可能存在的责任缺失等问题,目前不排除起诉灵隐景区的可能性。

一审开庭前,被害人家属已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希望尽快判处被告人死刑。

死刑判决和赔偿之间有没有必然关系?

嫌疑人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取得谅解书,是作为嫌疑人认罪悔罪,可以作为寻求酌定从宽处罚的一个条件,不是必然关系。

嫌疑人没有谅解书,也未必就一定被判处死刑,还得综合考虑全案的案件事实。

另外,“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是两码事。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是真的很大可能会被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就是设置两年考验期,如果考验期內没有故意犯罪,期满后一般改为无期徒刑。这种属于不会真的被执行死刑的死刑判决。

因此,进行赔偿可能会有从宽的机会,但放弃赔偿不代表就必然被判处死刑。

第二,这种“放弃”是最终放弃吗?

不是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之规定,在刑事诉讼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在本案的刑事判决生效后,被害人家属仍然有权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继续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那些认为家属舍弃赔偿的结论,为时尚早。

目前来看,很可能是为了达到受害者家属期望严惩嫌疑人而采取的一个诉讼策略。待刑事判后,受害者家属很可能继续主张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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