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丫获刑3年近日,胖丫获刑3年引起网友热议,相信不少人都知道,胖丫是赵本山的徒弟,原本很胖,后来减肥成功成了一个大美女,但没想到最近被爆因为卖假药被抓了,简直是毁三观呀!
昨日,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两名艺人赵丹(艺名胖丫)、郭静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北京市东城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
赵丹和郭静都出生于1986年,案发前均为本山传媒的艺人。公开信息表明,赵丹参演过电视剧《马大帅》,是赵本山的第22个徒弟。
判决书的内容显示,她们所销售的假药实际上为一款“纯中药减肥胶囊”,这款白绿相间的胶囊没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包装为牛皮纸袋。
2016年初,赵丹为销售胶囊发展郭静和另一名被判刑的人员王某1帮助其从事销售活动,并通过映客直播平台推介两人的微信号。
此后,上述被告人在位于北京东城区的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通过直播、微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该胶囊。此外,郭静和另外两名人员对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通过微信与购买者联系,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其中,赵丹和另外两名人员合计销售120余万元,郭静销售18900元。
东城区食药监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2018年2月7日、8日,赵丹、郭静相继被抓获。法院审理查明,赵丹、郭静等人在宣传时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
赵丹在庭审中也供述称:“2016年我在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儿买,我让他们进直播去咨询郭静和王某1。”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丹、郭静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追缴非法所得。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对两人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消息一出,很多网友也纷纷发表评论,认为其售卖假药“坑粉丝”的行为实在不应该。
胖丫获刑3年原因胖丫获刑3年是因为卖假药,相信大家都知道,胖丫以前非常胖,后来减肥成功,于是不少粉丝都问她是怎么减肥的,没想到胖丫竟然因此开始卖假减肥药获利。然而讽刺的是,2017年网络上铺天盖地关于“赵丹/胖丫减肥110斤”的报道中,提到的都是赵丹通过控制饮食和坚持运动达到减肥目的。
界面新闻查阅资料发现,2017年,百度知道有多条与“胖丫”、“减肥药”相关的消息,例如发布“胖丫吃的减肥药叫什么”、“胖丫赵丹在映客卖的减肥药可信吗”之类的问题。其中,在一条“谁买过胖丫赵丹卖得减肥药,是真的假的”问题下,一位名叫“阳光明媚的芒果”的用户在2018年5月留言称,该减肥药是三无产品,自己服用后不仅没减肥效果,还引起心脏不适。此外,她还提到北京东城区警察曾告知此药确实是假药,已立案调查,还找其做过详细笔录。
被告人郭静称,2016年4月赵丹找她卖减肥药,于是自己效仿王某1注册微信号作为销售平台对外联系;此外,还注册了本山传媒郭静的映客直播号对外进行直播宣传。之后,其把药分装到自行网购的塑料瓶里,并附上自己制作的说明书,内容是告知顾客如何服药。
经搜查,东城区前门东路小江胡同34-36号查获“纯中药减肥胶囊”、“减肥咖啡”、“老中医独门配方”说明书、手机等物品。
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报告、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在案扣押的白绿胶囊中检测出西药成分“西布曲明、酚酞、氟西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应按假药论处。
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证实,经鉴定,在案扣押的手机、电脑主机硬盘中均检出与销售假药相关的照片、短信、音频、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交易情况。
最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丹、郭静伙同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非法所得亦应追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丹、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指控成立。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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