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各项工作进展与探索试点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与解读。

  【鼓励】

  照护困难老人将获差异化津贴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已建立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西城、朝阳、海淀、顺义、密云五个区开展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试点基本完成,共评估老人7.7万,其他11个区老年人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年底前完成全市失能老年人筛查,制定本市经济困难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护理补贴办法,并形成完整精确的数据库,知底数,明需求。

  同时,本市正在研究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子女及近亲属生活津贴制度,拟对专职在家照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子女及近亲属,按照轻度、中度、重度失能三个等级,分别给予差别化的生活津贴。

  支持社区建立老年人家庭病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起付线降低50%,老年人出院后24小时内建立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按连续住院处理,只收取一次起付线费用,缓解居家养老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医疗机构居家上门服务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根据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果通过巡诊等方式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由医保基金予以支付。

  推广家庭医生服务居家高龄老人

  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9月开始,本市已确定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的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居家老年人与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签约,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康复护理等服务。目前,通过由社区医生、护士、预防保健三类人员为主导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社区居民开展签约服务的模式,为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截至今年9月,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与168.41万老年人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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