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社会消费能力被严重削弱,导致社会交往的退缩和抛弃,精神的压抑随之而来。
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日前,杭州市妇联发布了反家庭暴力调查报告,指出杭州主城区居民对行为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家庭暴力的态度比较统一,但缺乏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意识。
换句话说,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虐待”。比如你每个月只给老公500块生活费,算不算家暴?乍一看是摸不到顶的,顶多就是个家庭协议。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频繁虐待和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和其他侵犯行为。但最高法中国应用法学会编写的《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明确将家庭暴力归纳为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反家庭暴力法》虽然没有明确将“经济控制”纳入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但也构成了通过经济控制损害对方精神的家庭暴力。
每月只给老公500块生活费。如果家庭贫困,是情有可原的,但对于普通收入家庭来说,本质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行使经济控制权,然后行使精神控制权。根据杭州的消费水平理论,2017年上半年平均月消费3195元。500元的生活费意味着丈夫的社会消费能力被严重削弱,伴随而来的是社会交往的退缩和抛弃,对妻子的经济依赖和精神压抑。因此,称之为一种“家庭暴力”并不为过。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限制或干涉另一方”。当一方以生活费为武器,强行干涉另一方,从而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时,婚姻家庭的平等关系被扭曲。
在很多发达国家,经济控制属于家庭暴力。在国内,有些地方也有探索,比如深圳。深圳市妇女社会组织促进会调查显示,收入越高,“经济控制”的可能性越大。
总的来说,目前我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还停留在身体暴力的层面,对经济压抑、言语暴力等形式的暴力还不够了解,甚至有“重要的是让自己的家庭不脏”这种观念的束缚,使得法律的力量无形中消失。
其实接触家暴并不可怕,身处阴霾却不认为理所当然才可怕。在用法律维护权益的同时,还要深化普法教育,擦亮人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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