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6日举行一审开庭,审理了曾杨妃、唐焕兴、朱晓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并当庭宣判。经查明,曾杨妃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唐焕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朱晓玫被判犯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三名被告都在法庭上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没有上诉。
曾杨妃在他的最后声明中说,我接受了一些敌视中国的海外组织的培训和资助,煽动工人按照他们的要求以极端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把事情搞大,制造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我从国外得到了很多钱,也被称为所谓的“劳工运动之星”。我的私欲极度膨胀。甚至在“服务部门”被有关部门取缔后,我也没有想过悔改。我继续打着“服务部门”的旗号煽动工人聚众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我严重违法,充当了一些海外组织搞乱我国的工具。我为我的犯罪行为给企业、社会和工人带来的损失道歉,为我给家人带来的巨大伤害深感内疚。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被一些海外组织所欺骗,通过法律手段和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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