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事发后,他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被告人万某的弟弟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在犯罪对象的选择上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人身危险性较大。他的故意杀人罪特别恶劣,手段残忍,极其严重。虽然他自首了,但还不足以从轻发落。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万某某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依法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南昌红谷滩伤人案述评:
2019年5月24日17时18分左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路发生一起伤人案。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控制住犯罪嫌疑人万某某。120救护车立即将受伤的沈某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5月30日,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以故意杀人罪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交逮捕状。同日下午,医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将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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