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为环保划了红线,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落实了一批长期以来想做而没做的事情。毫无疑问,第一轮督察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提高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环保责任意识,为督察工作制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央环保督察员作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抗击污染的重要手段。在中央环保督察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还要增强控制复杂局面的整体协调能力。准确执法可以增强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动性和安全性,使绿色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中央环保监察体系的建立,是观察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窗口。中央环保督察更像是对地方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大检查,通过党政督导员一步步找到地方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针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回顾被检查省份的具体情况,督察小组在各省开展了专项环保督察,将污染防治更细致地联系起来。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点是督察人员整改不力,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是整改计划中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调查整改。截至6月15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望”,6名督察全部完成一期省级督察。
为了充分发挥检查人员的威慑作用,六个中央环保检查组先后向社会公开了检查人员整改不力的问题,特别是“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真正把握,靠严格控制。一旦查出当地平均时间不作为、一时混乱等敷衍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强调“让体制成为硬性约束,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中央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已成为环境治理的利剑。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的“一刀切”行为逐渐成为欺诈、口是心非、敷衍塞责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的做法,不仅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会影响产业链上下游的协调发展。
中央环保督察地方整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也是为了更好地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两责”。责任的压缩不是简单的“一直关下去”,也不是“再关下去”。“一刀切”的做法不仅是逃避责任,也违反了市场规则。
如果企业的生产环节不实施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就无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重收获。避免了环保问题的整改,环境治理如何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一刀切”的做法不仅扼杀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机会,也切断了环保市场的有效释放。
整顿“分散污染”,夯实污染防治基础,寻找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最佳平衡点,考验地方政府的治理智慧。只有严格、准确,才能建立环境保护监督的长效机制。
中华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罗建华指出:“当我们讨论如何使监督机制正常化时,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员可能着眼于未来,例如主要的大气问题在哪里,水问题在哪里。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员将关注这些领域。此外,更多的检查仍然依靠省级检查人员,通过分级检查可以实现长效机制。”准确的定位对于与污染进行艰苦的斗争是不可或缺的。根据“回头看”的安排,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局正在下沉城市开展第二阶段监管,以更深更细的方式推进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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