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服务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但是,很多老年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在出行、就医、消费等日常生活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有效解决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国家拍了照,看看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在紧急状态下应对紧急情况——
“健康守则”不得作为唯一的合格证书!在需要查看“卫生编码”的情况下,通过技术手段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自动整合到“卫生编码”中,简化操作以适合老年人,优化机构检查等服务,继续推进“卫生编码”的全国互通和互认,方便老年人跨省通行。
各地不得将《卫生规范》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于老年人和其他群体,他们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用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用纸质证书通过以及出示“通信旅行卡”作为辅助旅行证件。
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应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指导和健康验证工作。
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养老卡、市民卡的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
保障居家老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在正常的疫情防控下,为有效解决老年人无法使用智能技术获取在线服务的困难,组织、引导和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种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和家庭,建设和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设施,为居家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空巢、残疾、留守等重点人群提供日常生活用品购买、餐饮外卖、家政预约等服务。
提供线上线下紧急救援和支持服务!
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如果需要采取必要的智能管理和服务措施,应急预案应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并提供紧急风险提醒、紧急避难提示、“一键通”紧急救援、受灾人员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和发放等应急救援保障服务,有效解决老年人在应急处理中遇到的困难。
每天旅行时—
打车出行:保留呼叫服务,老人优先点菜!维持巡航出租车的呼叫服务,提高呼叫服务的电话接通率。
引导网络汽车平台公司优化汽车软件,增加“一键式汽车呼叫”功能,鼓励提供电话呼叫服务,优先考虑老人订单。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医院、集中居住区、重要商业区等场所设立出租车候客点和临时停靠点,依托信息技术提供便捷的出租车服务。
公共交通:保留现金等交通工具!
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客运等公共交通,在实施移动支付、电子客票、扫码的同时,保持使用现金、纸质票据、凭证、凭证等。
促进交通卡在全国范围内的互通和便捷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保卡增加交通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推广老年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养老卡等证件乘坐城市公共交通。
客运站:优化窗口服务!
进一步优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等窗口服务,方便老年人购票和现场打印车票。
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窗口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导等便利服务和帮助。
日常医疗-
多渠道注册!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当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庭成员、亲友、家庭医生等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码来源,保持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指导服务。
优化在线医疗服务!
简化网上医疗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指导、人工咨询等服务。
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媒体推广医疗服务,鼓励人脸识别等技术在医疗场景中的应用。
在日常消费中—
保持传统支付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绝兑现。
完善服务人员面对面服务,零售、餐饮、商场、公园等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支持水电等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和行政费用、现金和银行卡支付。
加强支付市场监管,加大对拒绝现金、银行卡支付等歧视性行为的整治力度。
无人售票经营的场所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满足消费者的现金支付需求,并提供现金支付渠道或者转换手段。
网络消费要方便安全!
推广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购平台等。优化用户注册、银行卡绑定和支付流程,打造适合老年人的手机银行应用,如大版、语音版、国语版、简明版等,提升手机银行产品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方便老年人的日常消费,如网上购物、订餐、家政、生活开销等。
平台企业应提供技术措施,确保老年人网上支付的安全。
参加文化和体育活动时—
保持手动窗口和电话线路的位置!公园、体育健身场所、旅游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需要提前预订的场所,应保留人工窗户和电话线,并预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免费入场或老年人购票场所。
为老年人进入体育场馆、旅游景点、获取电子解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使用智能健身器材等提供必要的信息指导、人工辅助等服务。
做事的时候-
实现便捷的搬运和代理!依托国家综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便捷办理,让老年人少跑腿。
各级政府服务平台应具备授权代理、亲友等功能。,方便老人在不使用或操作智能手机的情况下上网做事。
建立必要的线下渠道!
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费等高频业务要线下办理,延伸到基层。
实体服务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立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推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服务体验。
使用智能产品时—
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适合老化!推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老化改造,使其具备大屏幕、大字体、大容量、大电池容量、操作简单等特点,更方便老年人使用。
积极开发智能辅助设备、智能家居、健康监护、养老等智能终端产品。
互联网应用适合老龄化!
重点推进政府服务、社区服务、新闻媒体、社会传播、生活购物、金融服务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的老龄化转型,使老年人更容易获取信息和服务。
优化界面交互、内容阅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鼓励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和“长者模式”,并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和维护。
深度覆盖,降低关税!
推进行政村移动网络深度覆盖,加强偏远地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等宽带网络覆盖。
开展精准降费,引导基础电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更大的资费优惠,合理降低使用手机和宽带网络的服务成本,推出更多老年人负担得起的电信服务。
学习和使用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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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和相对人有虚假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因重大误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致使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作出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被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明显不公正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优化《商业环境条例》
第四章政府服务
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有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办结;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办理时限并按时办结。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时间,并应当向社会公开;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综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全国政务服务“一网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府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综合在线平台。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府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府流程,推进政府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相关政府服务数据上传至综合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保障共享数据的安全。国家建立电子许可证共享服务体系,实现电子许可证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在全国范围内相互信任和认可。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电子许可证的推广应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整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办理政府服务的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制办理渠道。1.《老年人健康码实际使用现状 事件详细经过!》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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