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2015]185号《关于东安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的决定》(以下简称185号《征收决定》),三亚市济阳区于2015年10月启动了东海岸棚改工程。东安村王默梅等15名村民不服第185号《征收决定》行政行为,向海南省三亚市三亚市人民政府提起诉讼,法院认为第185号《征收决定》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以(2016)琼02年初第339号行政判决认定为“行政违法”。2016年4月11日,随着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府〔2016〕79号《关于印发〈岳川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岳川补偿方案》),济阳区又一个涉嫌违法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岳川居住区重复进行。该计划一出台,就遭到越川村民的强烈反对。一些村民甚至编辑了带插图的《拆迁常见问题手册》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推出的一项热门项目,旨在改造城镇危房,改善贫困家庭的住房条件。面对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项目,为什么居民强烈反对抵制搬迁?法制人民之声网8月21日接到三亚市济阳区月川部分居民举报,派人调查棚改工程。

棚改工程涉嫌违法,这样的棚改会加剧社会矛盾

岳川一位46岁的党员说,岳川是三亚市一个古老的自然村。80年代,村里有2万多亩基本农田、耕地、坡地,村民在这里生活了几百年。上世纪90年代以来,越川的农田、耕地、坡地一直被政府以土地储备的名义占用,现在只有居民居住的村址面积1125亩。政府征用的土地从来没有给村里划拨过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现在随处可见金鸡岭街区、荔枝沟街区、机场路街区,高楼林立,住宅豪华,都是月川村的土地。从此,完全失去土地的月川农民成为城市居民。现在,月川居委会有7个常住群体,原籍人口4719人,原籍1950户,住房2134套。

越川住宅区全景

笔者在月川小区看到,政府在四周设立了“济阳区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区”的招牌,招牌后面是六七层的新楼房,质量上乘,功能完善,周边交通、商业、金融、娱乐、医疗、通讯等资源极为便利,在三亚有着无可比拟的地理位置和家居环境优势。

全功能越川住宅楼

幸福在于不幸,也正是这片风水宝地,不知是谁看中了,才导致三亚市政府非法划定所谓的“越川棚户区”。

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台《越川补偿方案》已经一年零四个月了,1000多户还在挣扎,对“棚改”楼房的命运不满,但居民的挣扎没有收到任何效果,依然难逃被拆迁的厄运。

迎宾花园小区旁边,有一处强拆后的废墟。提交人开车绕过村庄,看到几栋小建筑没有被拆除,但大部分窗户被打碎,或者被挖掘机挖了一个大洞,使他们无法再生活下去。

被挖掘机切割的居民楼

月川居民普遍认为,三亚市政府将月川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月川补偿计划”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是违法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用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35公顷以下的耕地和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14年修订后的《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征地方案,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应当将拟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月川是三亚的一个古老的自然村,村民在这里生活了数百年。岳川的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国家规定的棚户区土地是国有土地。政府将月川住宅区的土地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是违法的。面对居民的质疑,政府无法提供相关征地批准文件,居民也从未见过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岳川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在征地前,政府没有书面告知村民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属于程序性违法。

(2)三亚市人民政府违反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1年1月19日以“棚户区改造”为由,以公共利益为由,征用了越川住宅区的土地,但该黄金地段是否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用途,居民不得而知。他们认为,无论是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形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民生工程,还是将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高档商业建筑,这种改造本质上都是旧城的商业改造,不属于公共利益范畴,不能通过行政征收的方式进行。(3)违反海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5月15日发布的《傅穹〔2014〕26号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界定的棚户区改造范围,海南省棚户区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据了解,国家在扶持专项资金、建设用地安排、土地出让金返还、财税倾斜、金融支持等方面有优惠政策。对此,越川居民质疑,利用越川小区的楼房作为棚户区危旧房,涉嫌利用中央棚改优惠政策获取改造资金。

岳川居民担心的是,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改善民生、人心的工程,会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下降而不是上升,可能会加剧社会矛盾。

月川居民为笔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家四口现有居住面积400平方米为例,按照月川补偿方案中选择的货币补偿标准,计算为4× 85× 15000 = 510万,即510万元,领取补偿意味着一家四口无房可住。如果按照现在四川房价每个月每平米2万元买一套120平米的三室两厅的房子,至少要花掉240万,再加上房屋交易契税、装修、维修、家具购置等各种费用,一套房就要花掉一半以上的赔偿金。如果你再买一个停车位,剩下的就很少了。平时月川人靠租房子,经营小生意谋生。房屋拆迁后,没有租金,没有经营小企业的环境。另外,住商品房每个月还要交物管费等代理费,一年几万。想问一下:如果一个普通的常住家庭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面对三亚物价上涨,这个四口之家还能撑多久来获得剩余的补偿?

岳川籍居民陈先生告诉笔者,岳川居民的楼房大部分是前几年向银行借钱拆旧房建的,还需要还房贷,每个月要向银行交近千元。房子一拆,岳川几千居民的生活马上就陷入尴尬。而且,目前岳川约有5万农民工租房。他们在月川失去这套便宜的出租屋后,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加剧社会矛盾。

“我们刚刚接近的小康生活,可以瞬间回到几十年前的水平。经营一个小康社会真的很难。一次搬迁就彻底毁了,以后的日子也没法保证了。”岳川居民林老先生说。

该改造的没改,不该改的是强拆

2015年11月28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湖南省长沙市的非常新闻——“棚户区改造变味”。这条新闻的定位是:“该装修的没改,不该改的在拆”。岳川的居民听到这个消息也有同感!因为岳川的“非法棚户区改造”比长沙的“陈旧棚户区改造”还要糟糕。一位住在月川小区的退休干部告诉笔者,三亚棚户区有那么多困难户,他们渴望政府的惠民工程——棚户区改造的福音,给他们带来福祉,但市政府对此视而不见,离三亚搬家站不到一公里的三亚建材厂职工宿舍区就是其中之一。

在越川村民的带领下,笔者来到三亚市荔枝沟镇下宝坡坑空学院旁的三亚建材厂职工宿舍区。工厂建于1991年5月,是三亚市的国有企业。员工生活区占地约150亩,有480多名员工居住其中。大部分房子都是50-80年代的砖房,长期失修。一些工人出去工作,存了一些钱,所以他们在空找到了一栋小楼。老、弱、病、残工人收入低,家庭负担重,所以住在很简陋的瓦房里。房子老旧、阴暗、低矮,墙壁或走廊夹杂着五颜六色的塑料布和铁皮。住在“蜗居”,员工的孩子找媳妇“很担心”。

以上三张图为三亚建材厂职工住宅

带路找到作者的岳川居民张先生气愤地说:“除了三亚建材厂的宿舍区,还有一些确实急需改造的大棚户区,比如三亚中院后面的村子。但市政府并不翻修,只是想把月川村扒下来,一栋六七层,铁包般坚固,设备齐全的新楼。为什么?村子里的建筑设施非常好。只建了几年。为什么要拆?”张先生要查询各种资料,要拿出有形的证据,证明他们住的房子不应该“棚改”。岳川居民的期望

值得一提的是,自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越川补偿计划”以来,征地指挥部的各类人员一直在家里打电话、拍照、动员,严重骚扰了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有的甚至表示不配合就要拆迁。曾经安居乐业的住宅区受到了干扰,很多居民无精打采,脸色苍白。更何况他们很害怕,晚上睡不着,心里积攒的痛苦难以计数。“权力不可任意使用”“把权力放在体制的牢笼里”这些话那么响亮,但在天高皇帝远的三亚是多么苍白,现实是多么无奈!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7年5月3日,中央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强制拆迁可以构成犯罪,在征地拆迁中与政府和企业串通、进行权钱交易的,要共同发现,共同查处,绝不姑息。

月川居民希望有一天,政府的公权力有了自己的边界,不再随意侵犯人民的权利;有一天,我们的人民政府不再热衷于频繁拆迁民房,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有一天,我们的领导人不再只把经济利益放在眼里,而是要造福人民;总有一天,我们的“人民公仆”会被依法行政,给人民留下一丝温柔!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当举国欢庆沐浴党的恩情时,三亚市政府能否还岳川居民一个和谐祥和的幸福家园?我们能容忍一个稳定和谐快乐的月川小区存在吗?法人声网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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