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李先生和他的妻子王女士生了一个女儿,八年后,他们又生了一个儿子,组成了“好”这个词。李先生还没来得及高兴,就遭到了晴天霹雳——他的妻子抱着儿子离家出走了。经过一番寻找,真相浮出水面:妻子出轨“隔壁老国王”,让自己“做爸爸开心”。因此,李先生愤怒地将妻子告上法庭。近日,永宁区法院审结该案,判决错判当事人王女士对婚姻不忠,并赔偿李先生精神损失费及其他相关费用2.6万元。
妻子生完孩子就跑了
2005年,李先生从桂北老家来到南宁工作,与王女士相识并同居。2006年,王女士生下女儿李小虹后,他们于2008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李先生经常出去做生意,夫妻俩聚的少,分开的多,感情总是不好。女儿3岁时,他们离婚了,但父母都不同意。
2014年2月,他们的儿子出生,这让李先生非常高兴,认为夫妻关系会有所改善。儿子满月后不久,李先生回到家乡为儿子办理户口,但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妻子抱着儿子离家了。李先生急忙赶回南宁去找他的妻子。
当李先生找到妻子的家人时,他的岳母和嫂子对妻子的情况犹豫不决。无法忍受李先生的一再追问,他的小姨子透露:2014年之前,一个姓周的男人去王女士的母亲家,说他和王女士在一起好几年了。收到“我姐结婚了,有一个8岁以上的孩子”的回复后,周姓男子也表示不相信。
亲子鉴定表明儿子不是自己的
李先生得知这些情况后,以为自己这几年没怎么在家,于是开始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猜测妻子突然离家出走,可能是因为周姓男子上门,让她害怕婚姻出轨丑闻被曝光。
谈得很好,他的妻子王女士就是没有出现,但是李先生和他的家人提出带儿子去做亲子鉴定,王女士同意了。2014年3月,亲子鉴定结束后,王女士随儿子打车离开,下落不明。亲子鉴定结果证实,李先生与无血缘关系。
得知真相后,李先生认为妻子对婚姻的不忠深深伤害了自己和家人。李先生在李晓刚出生前后,倾注了大量的精力,想尽一切办法照顾妻子。鉴定结论出来后,给他重重一击,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简直是晴天霹雳。
这个男人起诉他的妻子要求损害赔偿
2016年,在寻找妻子无果后,李先生向法院起诉其解除婚姻关系,要求王女士赔偿李先生3万元的营养补贴、3000元的住院手术费、3000元的DNA鉴定费和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8.6万元。
近日,永宁区法院认为,王女士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一子,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王女士对李先生隐瞒了这一事实,导致李先生错误抚养李晓刚。亲子鉴定后,确认李先生与无血缘关系,父母子女之间无法律关系。王女士应自行携带和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用,赔偿李先生营养补助费5000元,医药费预付3000元,鉴定费3000元,精神损失费15000元,共计26000元。对于婚生女儿,法院判决由原告李先生抚养,被告王女士每月支付其生活费500元。
法官的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与原告存在婚姻关系期间,被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有儿子,造成夫妻矛盾导致离婚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婚姻无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法官指出,对婚姻的不忠是不可容忍的不诚实,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害了无辜的孩子,也破坏了社会风气,这是法律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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