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7月13日电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贵州省高级法院和贵州省司法厅联合发布意见,要求适当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范围。除《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情形外,对于检察院抗诉的刑事案件、法院决定再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等三种情形,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

此外,法院应进一步保护律师会见被告、阅读文件、作证、质证、辩论等权利。,并为实践提供便利;免除法律援助律师复印必要材料的费用,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电子阅卷,允许材料刻录下载;在裁判文书中反映律师的辩护意见,并说明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的范围,将积极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的比例,有助于确保刑事案件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增强庭审中控辩对立,维护司法公正。

1.《贵州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法律援助范围 尤其》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贵州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法律援助范围 尤其》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iaoyu/1788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