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中央企业将在下半年加快企业重组,并在年底前完成。此次改革涉及69家央企集团公司近8万亿元资产待改造,3200多家央企子公司5.66万亿元资产待改造。

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确定了下一步的改革时间表。由于此次改革涉及企业数量多,改革时间紧,中央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改革应与各自的法人并行进行。其中,需要在9月底前进行重组的央企集团,将重组方案报SASAC审批,其子公司由央企审批,审批后尽快办理工商手续。央企母公司和子公司重组将同步进行,计划11月完成工商登记。

另一方面,SASAC将选择几个中央企业集团来实现股权多元化。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中央企业法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并接受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依照《公司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进程

数据显示,近年来,SASAC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法人制度改革。截至2016年底,SASAC监管的央企子公司92%以上进行了企业重组。

不可忽视的是,由于重组成本高、耗时长,重组进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101家央企中,全民所有制的集团公司还有69家;在各级央企的近5万家子公司中,还有3200家左右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局局长白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改制的最大困难是成本过高。“中央企业有改革的意愿,”白说。“但一方面,重组成本高,没有引入增量资本。中央企业负担比较大。”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彭说:“实施方案的目的是解决改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制。”。

“央企公司制改制,完成工商注册只是最基本的要求。”白说,推进公司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国有企业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独立的市场主体。核心内容是改变体制和机制,而不仅仅是企业组织形式的简单改变。要以公司重组为契机,建立董事会等有效制衡、协调运行的治理结构,同时建立市场化管理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经理上下车、员工进出、收入增减的市场化选聘机制。

为解决央企改革成本负担重的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司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并在国有划拨土地处置、税收、工商变更登记、企业资质继承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支持,为公司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实施方案》强调要规范运作,推进公司制改制。一是在改制过程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模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二是要严格执行决策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转制为多种经营的股权企业,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三、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全资子公司的,可以以前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改制为多元化股权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入账交易等各项手续,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的任务确实非常艰巨."彭坦言,改制过程中肯定存在很多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目前,SASAC和中央企业正在积极推进,有信心按计划完成改制工作。彭说,公司制改革已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无论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央企上市、股权多元化,还是企业内部的三项体制改革和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前提都是公司制改革。”

据了解,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近年来SASAC和中央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今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书》,再次明确提出要“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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