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的故事是从中学教科书中学到的。这篇文章讲述了三个屠夫与狼搏斗的故事。第一只狼因为贪婪,屠夫挂在树上活活吊死。第二只狼在前面和后面夹击屠夫,奸诈的手法被识破后双双丧生。第三只狼的爪子锋利,但屠夫是用杀猪的方法被杀死的。
故事离奇,充满黑色幽默,狼奸诈狡猾被嘲弄,老师讲课时往往发挥高价值,把狼比作恶人,把屠夫比作维特的化身,意味着对待恶人,要启动睿智的头脑,决不要慈祥体贴。从语文课来说,这种解释当然是符合价值观的,但从《狼三则》本身来说,这种解释有些过分。
文末傅松龄有自己的判断。
三者都在屠宰中,屠夫的残余,杀狼也可以使用。
如果不是因为屠夫的职业特性,他怎么能和奸诈的狼战斗呢?屠夫屠杀家畜的残忍手段同样适用于狼。这种判断的核心显然不在于狼,而在于屠夫。所以《狼三则》是名书狼,实际上是屠杀。
第一条规则
屠夫晚上回来了,行李里还有未卖完的肉,一只狼被跟踪,跟着几里。屠夫心里非常害怕,拿着刀与狼较量了几次,狼只是后退了几步,随后又跟着回来了,不知道狼什么时候开始进攻。(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战争》)屠夫以为狼只为了肉,那我把它吊在树上明天早上再来来回回不就行了吗?(莎士比亚)。
于是屠夫用铁钩把肉挂在树上,把空行李给狼看。也就是说,你看,我的行李里没有肉。你要吃肉,到树上去拿,请不要跟着我。狼真的不再跟着屠夫了。
然后钩肉,爱丽丝脚吊树之间,露出空行李。狼结束了。
第二天早上,屠夫去树下拿肉,远处看到树上挂着一个人。屠夫吓得半死。走近后才发现挂着狼。那只狼嘴里叼着肉,但下巴已经被铁钩子扎了。这只狼像鱼一样被钩子钩住,活生生地吊死了。屠夫剥了狼的皮,去市场卖了12多两银子,赚了小钱。
蒲松龄评价说:
边树谋鱼,狼患,可笑矣。
连木口语是成语。意思是上树找鱼。比喻做事的方法或方向错误,无法达到目的。文章中的狼不仅渴了,还失去了生命,真是可笑。
在这个故事中,屠夫和狼进行了三轮对决,都显示了他的机智和谨慎。
第一,发现跟着狼,屠夫的心害怕了,但不是不撒腿就跑,而是掏出屠刀威胁,文中说“让我看看刀刃”,但毫无用处。狼一直跟着。(莎士比亚)。
然后屠夫用铁钩穿肉,踮起脚挂在树上。"踮起脚走在树之间。"屠夫知道狼只是为了扛肉的时候,慌慌张张地向狼扔肉,狼的贪婪一定会吃一块,然后再吃一块。仍然摆脱不了。也许吃完重肉还不够。屠夫将成为冤魂。(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肉名言》)在非常危急的时候,屠夫仍能保持冷静的思维。除了用铁钩穿肉,“翘”字还表明,把肉挂得高,不让狼那么容易得到肉,就能为自己争取时间。
最后,还“显示空行李”,这一行为也很重要。因为狼捕鱼很难,它可以放弃树上的肉,继续跟着肉店走,屠夫直接用空行李挑出来,我身上没有肉,跟着我也不好。(大卫亚设)。
屠夫没有勇气和狼战斗,但他的第三轮对决非常漂亮。从用刀威胁到肉妥协,最终金蝉脱壳,面对危险也能一步步前进,这就是从他狼嘴里脱险的根本原因。(莎士比亚)。
第二条规则
另一个屠夫晚上回来了,这次他的行李里没有一点肉,只剩下骨头了。遇到两只狼跟踪。屠夫向两只狼扔骨头,直到骨头用完,狼才停下来。
屠夫现在才明白,有狼子野心的家伙,目标是吃人。
危机意识来了,屠夫迅速躲在附近的麦田里,用柴火包裹后背,以免前后夹击。他拿着屠刀等着严阵以待,两只狼也不敢贸然进攻,一个人两只狼瞪着眼睛,不久一只狼走了,另一只悠闲地打盹。屠夫抓住机会挥舞着刀打盹,和狼打盹。
他又绕到柴堆后面,发现另一只狼钻进柴堆里。原来这两只狡猾的狼只是为了迷惑屠夫放松警惕。另一只打后脑勺,屠夫举起屠刀砍狼后腿,两只狼都死了。
ex=3" width="640" height="588"/>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屠夫连杀两狼,救了自己的性命,我们固然可以嘲笑禽兽的小伎俩,但细思恐极,这两只狼真的只是增添一些笑料吗?它们可比第一则中的狼聪明多了啊,都会使用计策了,根据《聊斋志异》的调性,再修炼一段时间,恐怕就该渡劫成仙了吧。
这一则故事中的狼依旧十分贪婪,把骨头都吃完了还想吃人,原本害怕的屠夫被两头狼一逼迫,求生欲顿起,奋勇杀狼,这是屠夫勇猛的体现,而他杀狼时一击毙命,多专业的手法,也是多年屠宰场中锻炼出来的吧,借卖油翁一句话:无他,唯手熟尔。
第三则
依然是屠夫夜归,也不知道清朝时的屠夫为什么老是夜归,还总爱选择人烟罕至的道路,这不,又被狼盯上了。
慌乱中屠夫躲进一个窝棚,狼进不去就只好把爪子伸进去抓摸索,屠夫一把抓住狼爪,但身边只有一把小刀,不足以杀死狼,这时职业经验发挥作用了,他在狼爪上划了一道口子,用吹猪的方法往狼体内吹气,猛吹一阵之后,出棚一看,狼胀得像头牛,腿不能弯嘴不能合,屠夫开开心心地背着狼回家了。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蒲松龄感叹道,如果不是屠夫,谁能想到吹气杀狼这样的方法啊!
这只狼也是倒霉催的,如果遇到个其他职业的人,身上又没合适的武器,与狼搏斗生死难料,可是不巧,它遇到了一个屠夫,吹猪剥皮的手艺,是屠夫的基本功,因为人类对待动物,不仅要食其肉,还会剥下皮做衣服等御寒物品,吹气这种方式,可以把皮毛的损害降到最低,一套上好的狼皮,可是能卖不少钱呢。
屠夫
《狼三则》明写狼,实写屠。通过对屠夫的描写,表达内心深处的人文关怀,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故事对狼的描写,并没有脱离人们对狼的固有印象,狼在《聊斋志异》中出场的次数,在动物中仅次于狐狸,最可笑的是,《聊斋》中万物皆可成精,连老鼠都能修成半仙,唯独狼永远只能是畜类,并且皆是贪婪、狡诈的形象。
不是蒲松龄个人对狼这种动物的偏见太深,而是在古代狼患确实太多,蒲松龄故乡所在的淄川县是丘陵地貌,更是狼群的聚集地,而狼本身狡黠多变的性格,往往令人防不胜防,今天偷只鸡,明天就可能偷个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
再说屠夫,在中国古代,屠夫和刽子手都被视为杀业最重的职业,老百姓都会觉得这类人身上有杀气,杀生太多,自己死后也不得安宁。屠夫往往又是商人,屠宰牲口之后要承担起卖肉的责任,士农工商的社会阶级,商人天生低人一等。
可以说在古代社会,上至贵族,下至贫民,都对屠夫带有几分鄙视。
而蒲松龄笔下的屠夫,体现了其谨慎机智、勇敢果断、职业性强的优点,蒲松龄虽然是穷困一生,但毕竟有秀才功名,属于士人阶级,但他没有天然的优越感,反而在故事中刻画出小人物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一点在《聊斋志异》很多故事中都有体现,比如青楼女子,被世人当做不贞不洁的典型,但在蒲松龄笔下,青楼女子大多有情有义,敢爱敢恨;又如演员,在古代也是社会最低贱的职业,但蒲松龄在《晚霞》一文中,创造了一个有棱有角的舞蹈演员形象,也是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第一次正面描写演员的生活状态。
《狼三则》这篇故事,过程和结局都充满了黑色幽默,但作者通过诙谐的笔法,抛开世俗的偏见,还原社会底层人物的真实形象,是蒲松龄先生的人文关怀,也正是《聊斋志异》最可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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