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招生考试院获悉,2012年教育部直属的陕西师范大学在广西招收41名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被录取的师范生毕业后须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将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被录取后,免费教育师范生将在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内,经批准可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未能履行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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