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乐清法院审理了永嘉刘氏姐妹扰乱法庭秩序罪。因不听法院命令,聚众闹事,殴打司法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9个月有期徒刑。
刘的姐妹来自永嘉,年龄分别为51岁和48岁。去年6月23日11时许,永嘉法院刑事庭依法公开宣判其兄刘佳等人聚众斗殴案。当时,当事人的近百名家属和村民参加了审核。当法警护送刘佳到审判庭时,刘佳的姐姐刘一和姐姐刘冰站起来大声鼓掌。法官和法警试图说服他们阻止他们,他们根本不听,甚至变得更加傲慢,造成法庭严重混乱,使量刑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之后强行进入法庭羁押通道,推、拉、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其他参与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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