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3日,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执行董事柯先生达成协议,同意子公司与柯先生进行合作改造。附属公司及柯先生将按60%至40%的比例分摊重建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润。子公司将向柯先生支付相当于2.5亿港元的款项。
在签订协议之日,该房产目前由两栋六层建筑组成,分别命名为高捷2b号和2C号,分别于1963年和6A高捷4、4B、6号竣工,分别于1966年竣工。目前,该建筑的总建筑面积约为21,088平方英尺。这些物业的总占地面积约为5,469平方英尺。从1861年6月25日起,这些财产由政府根据政府租约持有999年。于协议日期,除剩余单位及未付款单位外,柯先生拥有该等物业。
这些单元已经租出或目前空有人居住。于协议日期,除剩余单位及未付款单位外,柯先生拥有该等物业。在柯先生完成剩余单位及未付款单位的收购后,附属公司计划将这些物业重建为住宅单位,包括位于地下的一至二楼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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