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超获得了332万英镑的赔偿
10月19日上午,张智超发布颤音视频,透露其国家赔偿款332万元已经支付,明天将前往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
视频中他向大家介绍,“从6月份提交国家赔偿申请到现在已经4个月了,中间还有延期。我们当时申请的是公开正式的道歉,有780万的人身自由赔偿和精神赔偿。”
“最终赔偿金额为332万。我想没有人愿意用这些补偿换取15年的青春。这些补偿弥补不了我15年来失去的自由,弥补不了我遭受的痛苦和屈辱。”
他的律师李迅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将于明天上午随同张智超一起前往临沂,同行的还有张智超的母亲马玉萍。“申请国家赔偿是有程序的。我们明天上午9点到达那里,估计中午会收到。”
案例审查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市第二中学一名女生突然从学校失踪。一个月后,他的尸体在学校废弃的厕所里被发现。该校高一学生、不到16岁的张智超被警方确定为嫌疑人。
次年3月,张智超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沉默了五年的张智超第一次见到母亲时哭了出来,并请母亲帮他找律师投诉。
关于一审宣判后为什么没有上诉,张智超说,当时他年轻,心理承受能力差,被严刑逼供,所以没有上诉。进入少年犯管教所后,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看到一些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我觉得我已经不能再忍受这个不属于我的罪名了。
从那以后,马玉萍走上了为儿子申诉的漫漫长路。
自最高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决定重审以来,该案已延期六次。2019年12月5日,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审判过程中,检方提出绝不犯嫌疑罪,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直到今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了张智超一案,被告人张智超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第二天,张智超来到他父亲和祖父母的墓地,大声宣读了法庭的结论,张智超无罪,然后一页一页地烧毁了判决书。
她的母亲马玉萍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说,15年的牢狱生活给张智超的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他所经历的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更谈不上感同身受。他心里的伤害有多深就不得而知了。”
6月1日下午,张智超律师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申请国家赔偿780多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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