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进行了适度调整。工资涨了吗?10月30日,吉林省发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职工工资分配。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9年11月,北京、天津、上海、山西、山东、内蒙古、陕西、云南、江西、贵州、辽宁、宁夏、吉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后下达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计划。根据2019年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除上海基线为5%-6%,新疆基线为5%外,其他地区基线均在6%以上,其中北京基线位于8%-8.5%的前列。
所谓工资增长基线,一般是指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率,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另外,工资增长可以称为预警线,适用于经济增长较快的企业;下线工资增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根据各地公布的计划,企业下线工资指导线陕西2%,上海2%-3%,天津、云南、江西、贵州、宁夏、吉林3%,北京3.5%,山西、辽宁4%。这意味着对于上述地区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以参照当地线下调整调整员工工资涨幅。上线方面,陕西、天津、山西、辽宁、贵州、宁夏达到最高的12%,云南、内蒙古达到11%,北京、上海、山东、江西没有上线。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很多企业的工资指导线的基线、上线和下线都呈现出适度调整的状态。与2018年相比,今年辽宁省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基线和上线分别提高1%和2%;山西省今年平均工资增长基线和企业上线均下调0.5个百分点
有些人担心降低工资标准会减少他们能得到的工资。对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小幅下调并不意味着工资的“负增长”,而是与过去相比工资增幅有所下降。只要基线、下行、上行三条引导线都是正数,就说明政府引导员工的工资还在涨。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企业工资指导方案已经公布,但员工的工资并非“必然”。对于经济效益特别差的企业,一些地区已经明确,工资增速可以低于线下企业。例如,宁夏明确表示,由于生产经营困难严重,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降,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以在工资指导线以下增减,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前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责成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工资指导线,整体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责任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很多地方的企业工资指导线都是适度调整的。工资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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