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河南栾川,20年后殴打老师的人常某在看守所写了一份千言万语的告白,向被殴打的老师道歉,希望今年教师节父亲能为他“负荆请罪”。
2018年7月的一个下午,被告人常某与潘某某同村驾车外出时,在栾川县栾川乡唐爽村里程碑S328-19附近骑电动车遇到了曾担任初二班主任的张某某。常事后供认,看到此人有张某某嫌疑,想起上学时曾因违反校纪被张某某体罚过,于是将手机交给潘某某,让其录像。然后,常在公路上拦住了张某某,确认后训斥侮辱,扇了张某某四巴掌,一拳打在张某某脸上。之后,常强行将张某某的电动车停在公路旁,继续辱骂申斥,并对张某某的胸部和腹部进行了两次拳打脚踢,将张某某的电动车踢翻,造成电动车损坏,造成20多人围观。
事后,常将录制的视频传播给初中生观看和炫耀,导致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和传播,并被多个媒体平台持续报道,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后来常又在“常氏家族”微信群里发了一段视频,依然声称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即使老师错了,张某某也要负责50%。随着这段视频在微信等媒体平台的传播,相关事件再次引起公众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家庭安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栾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某为了发泄情绪,逞强,在交通大动脉拦截、辱骂、随意殴打其老师张某某,并同时传播视频,造成多人围观现场和社会广泛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坏了社会道德规范和公共秩序及良好风俗习惯,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常自首是初犯还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栾川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常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年后,老师和那个人坦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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