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B9版)
6.3.1.5的表外业务
6.3.2信托资产管理
6.3.2.1信托资产的开盘价和收盘价
6.3.2.1.1非交易管理信托业务信托资产的开盘价和收盘价
6.3.2.1.2交易管理信托业务信托资产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今年6.3.2.2已清算的信托项目数量、实收信托总额和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
6.3.2.2.1本年度已清算的集合及单级资本信托项目和物业管理信托项目的数量、实收信托金额和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
6.3.2.2.2本年度已清算的非交易管理信托项目数量、实收信托总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3.2.2.3本年度已清算的交易管理信托项目数量、实收信托总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今年6.3.2.3的新项目
注:新增实缴信托规模包括已确定为项目目标的新增部分。
6.3.2.4信托业务的创新
在业务创新方面,2018年,中江信托从三个方面尝试了业务创新。一是探索调整业务方向。公司探索从传统融资业务向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转型,调整传统城乡发展业务运营模式;第二,稳步推进城乡发展业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始终发挥自身优势,致力于振兴和服务实体经济;第三,积极策划营销转型。虽然公司的声誉因风险项目而受到影响,但公司全年积极营销产品,开展理财业务创新,并积极筹备首单家族信托业务——金凤凰11号单基金家族信托计划。
6.3.2.5受托人义务的履行和因公司自身责任造成的信托资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本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义务: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诚信、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应当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中应当告知的人。
分别管理信托财产和公司固有财产,分别记账;并分别管理和保存不同信托财产的账户;根据信托资金不同开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在证券交易机构开立独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信托合同期满,集体信托计划终止时,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在信托财产的限额内,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严格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公司应在信托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予以公告。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内,应当妥善保存完整的记录、原始凭证和处理信托事务的资料。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和处理信托事务的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根据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2018年,不存在因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
6.4关联方关系和交易
6.4.1关联方数量、关联交易总额、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等。
6.4.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
6.4.2.1固有财产及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等方式的初始汇总、本期金额汇总及期末汇总
6.4.2.2信托资产及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等方式的期初汇总、本期金额汇总、期末汇总
6.4.2.3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汇总于期初、本期和期末
6.4.2.4信托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在期初、本期和期末进行汇总
信托财产和信托财产之间没有交易。
6.4.3关联方逾期偿还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关联方作出或垫付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6.5会计制度
本公司自营业务(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适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更新准则和相关解释。
7.财务报表
7.1利润的实现和分配
经江西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10726.61万元,净利润7757.08万元。按照规定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02.93万元,一般风险准备金387.85万元,盈余准备金775.7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259.306.13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265.796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7.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预付信托产品本息1,176,414,000元,并已入账其他应收款。如果预付的钱最终无法收回,公司可能会有损失。
8.特殊事项的简要披露
8.1报告期内前五名股东的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根据《江西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金融控股集团重组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4〕31号)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复制通知》(赣府厅办发〔2016〕8号),经江西省银监局核准(赣银建福〔2018〕6号),江西省财政厅持有的中江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总数为614,364,876股(占214,364,876股) 江西省金融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中江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股本936万股(占0.3115%)转让给江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邱强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出任公司董事;
贾军是代理主席。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8.3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江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黎[2016]657号)批准,金空向公司及其他9家单位共发行258,196,717股,购买证券100%股权,同时以非公开方式发行477,931股。2016年4月12日,证券完成5月19日,本次重组新增股份上市交易。
2016年1月13日,郭盛金港、本公司、李杜和安迪签署了由广东华盛电气有限公司、中江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李杜和安迪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公司承诺郭盛证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万元(含)、7.9亿元(含)和8.5亿元(含),净利润以如果郭盛证券在履约承诺期当年未能实际实现上述承诺净利润,中江信托、李杜和安迪将按照《履约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2018年11月30日,公司诉安迪、郭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杜(以下简称“三被告”)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受理通知书号为(2018)赣民初170号。起诉理由是郭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郭盛证券100%股权后,三被告非但没有保持郭盛证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反而彻底更换重组了郭盛证券的经营管理团队,原管理团队不得不退出郭盛证券的经营管理。本公司多次就上述行为对三被告提出异议,但三被告继续控制郭盛证券的经营管理权。我公司认为,三被告保证我公司将在履约承诺期内实际经营管理郭盛证券,是其明确的公开承诺,也是《履约承诺补偿协议》的应有之义,是我公司当时做出履约补偿承诺的前提和基础。三名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他们的承诺和协议。因此,本公司现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将郭盛证券移交本公司经营管理,并在移交郭盛证券经营权后重新启动三年履约承诺期,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日,上述诉讼尚未由江西省高级法院判决。
此外,本公司独立管理信托业务项下18宗现有民事诉讼,其中6宗待决诉讼和12宗待决诉讼。本公司代理相关信托计划,作为原告(或申请执行人),依法积极主张债权,聘请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诉讼事务。
8.4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
江西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唐傲生、陈清如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
2018年4月16日,江西银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银监费决字第20181号)。关于我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设立的盈东银盛水务公司金马491号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江西银监局发现我公司要求当地政府提供担保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江西银监局相关规定,及时整改。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检查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件中期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版面
没有。
8.8顾客和相关利益相关者需要了解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8年11月29日,银监会核准(银豹苻坚[2018]306号)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凌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于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汉盛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李振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1.3005%的股份..
报告期内,股权转让仍在进行中。
9.履行社会责任
9.1遵纪守法,稳步发展
按照“突出信托主业,服务地方经济”的经营宗旨,公司依法经营。积极落实中国信托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2018年,对2017年以来专项治理工作的发展和成效进行了全面自我评估,包括整治银行市场混乱的“三违”、“三套利”、“四不当”、“十个方面”、信贷风险专项排查、“两会一楼”风险管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自查排查活动。积极推广宣传《公益广告电影防止非法集资》,开展防止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银行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调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调查清理等一系列专项活动。认真履行公司反洗钱义务,做好洗钱风险排查工作。开展警企共建活动,加强公司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提升案件防控和风险处置能力。为了适应市场条件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新的制度汇编,加强了制度的执行力。
9.2为经济调整注入活力
2018年,公司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为基础,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公司紧紧跟随实体经济企业的投融资需求,通过引进、招聘等多种方式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方方面面,如:支持路桥建设、市政工程等基础工业设施建设;支持房地产市场建设项目(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工商企业发展,广泛投资林业、火电、餐饮、物流、交通、矿产、生物技术、医药、农业、机械制造等行业。
在平台融资需求减少、政府债券互换、融资成本下降、企业还款压力加大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支持当地经济。以服务江西各级政府和企业为重点,通过政府与信托、银行与信托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从省内外筹集和引进资金,先后为全省11个区市和80多个县市的大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和高等院校发行信托计划和提供信托融资。
9.3努力推进财富管理
公司充分发挥信托产品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拓展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风险水平的多层次产品。如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收益稳定的政信合作产品、收益较高的股权收益转让信托产品、风险较高收益较差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等;再比如我公司发行的单一基金产品,为机构客户、银行金融和非金融类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提供良好的投资服务。
我公司始终倡导客户至上的经营原则,充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托产品营销管理条例》、《信托客户服务管理条例》、《信托业务客户服务(前置)条例》。产品营销方面,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规定,实行面对面签约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时按照监管要求给予充分的风险警示,签署认购风险指令;信托投资不承诺保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营销执行合格投资者购买的监管要求。在项目风险控制措施中,采取了属地发行、土地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股票质押、第三方担保、预警线和清算线设计等多种担保措施。,极大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客户服务水平。
9.4积极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尊重并自觉维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索赔权、受教育权、被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参与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消费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各种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月至12月,每月持续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我们在行动”活动;6月,开展“普及理财知识,保管钱袋”活动;9月,集中开展“金融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宣传足迹覆盖社区、农村、高校、企业、商场,向广大公众和在校学生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任知识。
10.监事会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业务运作符合《信托法》等相关法律和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及受益人权益的行为。
2.经江西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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