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很多来北京买车的外国人都觉得很困。大部分都是在网上找到一个卖车的标注的低价,然后来北京买车。但在北京买车的过程中,不知不觉陷入了卖家安排的“合同陷阱”,通过“提价”、“退油卡”、“装修送货”等招数来骗人。
在本报记者采访的陷入合同陷阱的16名购车者中,有11名购车者是从外地来到北京的。
本报记者采访了16名掉入陷阱的购车者,大部分是外省来京的,也有少部分是来京打工的。记者发现,这些设置“合同陷阱”的汽车经销商大多位于北京程楠,尤其是丰台区的张艺村、关锋路和新发地。这些经销商更像是“皮包公司”。他们自己店里没有现成的车,几乎靠空赚钱。
既然双方都签了合同,公安、工商部门很难介入。律师还表示,双方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难以构成欺诈。工商部门和专业律师都表示希望消费者在买车前提高警惕。
招数一 对价费“占车价30%”的小把戏隐藏在合同里。虽然不会在合同价格上做文章,但是会在合同不显眼的地方加一个“检查费”,是车价的20%或者30%。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在签订合同时,他们只会关注前几页的价格和礼物,而不会注意到合同最后一部分几乎“埋伏”的价格标签。"大多数购车者都被“提价”的伎俩所伤害。16名受访者中有一半以上属于这一类别。李先生想买一辆宝马X5。市场价75万左右。看了很多厂商,突然接到销售电话,声称只要70万。李先生想便宜五万元,决定在这里买。在业务员的带领下,李先生来到丰台区村杰雅顺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后,业务员带李先生去买车。买车的地方不在公司,在亦庄的一家4S店。在那里,李先生付了钱,接了车,在一起好像很正常。但是安装内饰的时候,业务员突然说,让他再付一次价。
按照总价70万,要求李先生支付21万。经过争吵和讨价还价,我终于付出了27000元的代价。再加上其他费用,这辆车不仅不便宜,还多花了他7.7万。
招数二 加油卡声称退油卡其实是需要付费的”这一招,虽然合同上标注的车价高于一般市场价,但卖家声称可以发一张加油卡,甚至直接把加油卡换成现金。如果算上退油卡的价格,这辆车的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但是交完车,卖家会告诉你,合同上写的只是‘代理加油卡’。换句话说,你可以办一张油卡,但你得自己掏钱。”葛女士想买一辆比亚迪E5新能源车。看了几家厂商,她知道市场价12万多。在网上搜索后,她在汇鑫泰博找到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提供11万元,包括保险。考虑到会便宜近2万元,葛女士按照业务员指导的地点去了丰台区黄土岗的汽车销售店。
销售人员口头告诉她,国家将补贴5.5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但葛女士必须按全家福交16.5万,然后以油卡或现金的形式返还5.5万。签完合同,付了12.28万买的车,她又付了4万,一共16.5万多,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
手续全部办妥后,葛女士正等着还5.5万元的油卡。没想到,事情变了。业务员指着合同告诉她,油卡不会白送,要交5.5万。原来合同里写的是“油卡双方同意收取5.5万元”。根据合同,葛女士可以要求销售公司申请燃油卡,但她必须自己支付。最后经过讨价还价,销售公司给她退了1.9万。即便如此,相比市场价,她还是多花了3万左右。
招数三 送内饰用“免费付费”的伎俩,虽然车价和市场价没什么区别,但销售人员口头承诺送全套汽车内饰。在合同中,装饰品的名称确实很多,每一项的价格也有标明。这些装饰品加起来有几万元。但交完钱,取车后,销售人员会扣车手续齐全,带买家去装修。到了装修店,售货员指着合同上的装修项目说,按照合同,这些项目你要付钱。原来合同就是这个价格买车,购车者需要自费做这些装修工程。"郝先生是内蒙古人。他想买一辆桑塔纳汽车。市场价8万多,他在网上找了个北京卖家报价5万多。当他来到商店时,他签了合同。这个合同里,不仅有“回油卡”的陷阱,还有一个装修项目。本来有些汽车内饰项目是在合同中标注的,价格是分开标注的。郝先生以为这些是礼物,但付了取车的钱后,业务员说要自费。
这些内饰物品共计3万多元,郝先生不想交,业务员拒绝给他办理买车手续。最后想便宜三万多,结果贵了三万多。
购车者特点我们记者在北京北采访的陷入合同陷阱的购车者最多有16人,其中包括11名外地购车者。他们都是从一些汽车网站上看到标着低价的,然后电话联系,去北京买的。这些在网上标注低价的经销商,一般都自称比市场价便宜几万元。11个国外购车者几乎都来自北方省份,包括内蒙古、山西、山东、辽宁,最远的来自青海。另外五个购车者中,四个是刚来北京不久的北漂,只有一个是在北京生活了很久的北京人。16位购车者中,几乎都是从网上论坛或者通过搜索了解低价车的。特别是外地来北京买车的,说不熟悉北京的汽车销售市场,以为北京不会有骗子。
律师看法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律师严闯表示,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合同实际上是一种中介服务。如果单看合同没有太大问题的话,价格、服务费、押金违约金都在合同中有规定,有的还以油卡的形式体现出来。因为有所谓的合同,问题出现后,工商和警察解决不了,只能承认自己倒霉。严闯律师表示,如果购车者认为存在欺诈行为,应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撤回诉讼。法律规定,无论是谁主张举证,购车者都需要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才能请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当然,购车者也可以以合同约定不明确等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返还定金。具体法院处理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当然,如果购车者较多,可以证明对方提供了格式合同,法律可以对卖方做出不利的解释,从而维护购车者的权益。
对于不准备买车的人,严闯律师建议,卖方提供的合同要仔细阅读,尤其是是否超出约定价格,是否有装修费或其他升级费用,以及违约条款。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明确列出电影、物品、车型等。,以防止汽车经销商事后否认。
工商部门监理取证难,定型难。工商人员告诉记者,这类“黑中介”监管的难点主要在于取证难、定性难。一方面,购车过程涉及到汽车销售商、中介服务提供者、汽车销售信息发布者等多个主体,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度。另一方面,面对“冗长”的购车合同,消费者往往只听汽车中介工作人员介绍的关键条款,其他条款都是在没有仔细核对的情况下仓促签订的。对于汽车中介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消费者的证据留存意识较弱,为后期汽车中介“违约”提供了条件,给后期维权增加了很多难度。在双方的实际交易过程中,往往是因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没有仔细阅读条款,在对所列条款没有明确理解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但合同文本本身并没有“违规点”,经营者最终按照签订的合同提供商品或服务,不仅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困难,也使职能部门在取证和监管方面面临很大的实际困难。
丰台工商分公司提醒消费者,面对购车中的诸多陷阱,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避免先入“坑”,多看看,多问,多研究,多比较,特别是对于购车新手,要从多个渠道了解购车价格和各种信息,选择正规的、牌照齐全的汽车销售公司。第二,汽车推销员热情大方的礼物往往定价过高,所以不要以为你买到了便宜货。第三,购房合同一定要认真研究。
近两年来,丰台工商分局在异常经营名单中记录了166家涉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汽车销售企业,撤销了28家。调查并处理了10起案件。对于此类纠纷高发的西部国际贸易区,坚持三退。消费者投诉持续发生,经查实属于经营者责任的,假冒伪劣商品经销持续查处的,因消费者纠纷多次发生治安事件的,市场管理方应当立即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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