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未能偿还网贷,被法院判定为“老赖”
因为1000元,近日,项成为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一员。从那时起,他的个人信用记录将被记为不光彩。
项,奉节人。2017年11月,他通过手机软件在线借了1000元,贷款期限为2017年11月至12月。根据协议,他需要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010.5元。
但在还款期内,项未按约定偿还任何贷款本息。因此,同年12月,申请人向浙江省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被执行人应支付贷款本金1000元,利息10.5元,逾期还款利息和仲裁费。
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人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鉴于遗嘱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其列为不可信赖的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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