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河南商人高锭为一家公司在河南洛阳银行郑州分行的一笔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万元。后因该公司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高锭被洛阳银行方面追加为被告。高锭发现,其担保金额由300万元变成了1300万元,质疑银行方面篡改了合同金额,于是向法院申请字迹鉴定。
▲担保合同上的“壹仟”二字,确系添改形成。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5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结论,担保合同上的“壹仟”二字确系添改形成,法院在二审判决中对此予以确认。
就洛阳银行篡改担保金额的行为,高锭已将其举报至银保监会,目前正在等待回复。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担保金额由300万“变成”1300万洛阳银行被指篡改担保金额》报道显示,2015年5月,河南亿商商贸有限公司向洛阳银行郑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两笔500万元的贷款,总计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按银行要求,需要有公司和个人提供担保。高锭与亿商公司负责人姬某某是多年朋友,应姬某某邀请,高锭和另外几人一起出面担任个人担保。
2016年5月,亿商公司没能如期全额偿还本息。当年底,亿商公司用借新还旧方式,向洛阳银行申请了第二笔贷款来偿还2015年5月的贷款。在第二笔贷款申请中,高锭再次受邀续签1000万元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因亿商公司经营不佳,高锭表示愿意担保300万元。签订合同时,高锭要求银行方面将担保金额300万元填好后才签字,贷款期限至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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