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历史上惨绝人寰的酷刑,真的是数不胜数。如果不是远在国外说,可以说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其中真的有很多惨不忍睹的刑罚,甚至有一些惨不忍睹的刑罚因为这些名人而流传下来。
到了最糟糕的时候,一年一定是折磨。当我们现代人谈到一个人牙齿发痒的时候,常常说恨不得把他切成碎片,可见一年折磨的代表性。但是,这个惩罚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刽子手不仅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还需要经验和技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这份工作。因为刽子手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砍多少刀,一刀不能多也不能少,最后一刀必须死,肉必须全部切掉。最后一刀之后,需要完美的人体骨骼。
因为有内脏,人不是马上就死的,刽子手往往要想办法吊住犯人的最后一口气才能砍够刀。即使被处决三天,也要喂小米粥等。,让犯人保持清醒并有足够的精神和体力来忍受惩罚,这让我们不寒而栗。
民间传说“灵池”被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面前的大肌肉上切一块肉,扔到天上。这叫“祭肉上天”;第二刀叫“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皮肤割下来,垂下来遮住眼睛,以防止犯人盯着刽子手的眼睛看,防止犯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发出异常冰冷、恐惧的目光,从而造成刽子手受到干扰,影响行刑。
过去被折磨过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太久以前的就别提了。明代以来,明代最具代表性的宦官刘瑾,是明武宗时代的重要宦官。掌权后,他趁机专事政务,称霸百姓,鱼肉百姓。刘进被捕后,家中发现数百万金银,并有假印章、玉带等非法物品。他被认为是当时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最后,他被判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一年三天。据说行刑第一天后,刘进回到监狱,吃了一口米粥。刽子手先从他胸口砍了10刀,然后冲着他喊怕他晕过去,等他醒了,再砍10刀,以此类推。就是让他多死几天,增加痛苦,所以一直没有动重点,而且每天都在补充营养。整个行刑过程结束后,燕京眼看着百姓,尤其是那些被刘瑾及其家人迫害的人,用钱争肉,用酒生吃来泄愤。
如果说刘瑾罪有应得,那郑智被折磨成这样就让人觉得遗憾了。郑蛮,明代天启学者,翰林学士庶吉士,以才学和才学著称。崇祯年间,被文体仁陷害,被控犯有“杖母”和“奸妹”两大罪。最后,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指示他在一年内处死他。切3600刀。这两起案件都是皇帝下令的,都是按照大明律判刑的。
另一位著名的明末将领是袁崇焕,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于明末被处死。他在明朝破坏了长城,最终导致了他的灭亡。据说袁崇焕被带上法庭的时候,刽子手一刀一刀把他的肉割下来,一路上,人民对辽东蝎子恨之入骨,甚至对汉奸恨之入骨。于是富人拿钱,富人扔出一大笔钱贿赂刽子手,招标买袁崇焕的肉做“生”食,穷人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袁崇焕的肉。一块肉经常被撕成几块。到上朝的时候,袁崇焕已经“筋疲力尽”,但“心肺之间的呼喊声却从未停止过半天”。袁崇焕47岁去世。
离我们更近的清朝,年内还是有刑罚的。统治者一旦抓住了农民起义的领袖,最后总会被处死。著名的有施大凯、耿等。还有一个贼,康小八,人称康巴爷。他抢劫杀人无数。他的成功取决于他的无情和从外国人那里偷来的手枪。他大闹京城,惊动慈禧太后,最后被处死。清末最后一个人叫李富柱,身份是奴隶。1905年4月10日因谋反(杀死一个为自己服务的蒙古王子)被判凌令,两周后凌令刑被废除。也是难得一见的清晰时间,有人拍下了整个玲玲的过程。现在网上流传的玲玲照片是李富柱。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只有男犯,女犯很多。皇妃中的清朝开国元勋,是金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也是皇太极的妹妹。因为他和努尔哈赤的儿子芒格泰想密谋刺杀当时的皇帝皇太极,一年被判300多刀,可见他有多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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