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除了在人行道上公开评论聂的女老师外,福泉当地媒体还曝光了许多市民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行人过马路、闯红灯、驾驶非机动车和无头盔机动车等。曝光信息包括马赛克照片、违规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11月17日,贵州多家媒体播放了一则特别“点评”:一位聂老师在人行道上驾驶非机动车,向全市人民道歉。此外,女教师聂所在的福泉中学副校长也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记者注意到,福泉市之前曾表达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立场,但今年落败,随后该市开始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福泉中学聂姓女老师公开点评“人行道骑非机动车”。图片来源/福泉荣媒体中心截图
在长达45秒的公开评论中,聂女士说,11月9日,她在福泉市政府的红绿灯处驾驶一辆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这是不文明的行为,我深深体会到了自己的错误。”公审时,聂老师向全市人民道歉,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文明公民,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聂所在的福泉中学的常务副校长张光魁也在当地媒体上发表了公开声明。张光魁说:“聂的女老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一个教育单位很尴尬。学校是育人之地,肩负着教育后代的重任。通过聂女老师交通违章的曝光,福泉中学认识到了创建文明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深刻认识到文明不是小事,创建文明工作需要不断的关注。”福泉中学表示,将加强师德、法规教育,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人行道属于人行车道。非机动车想借路,只能在人行道上实施。今年6月,上海闵行交警宣布,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罚款50元,但贵州福泉当地处罚标准尚未公开报道。
▲福泉本地市民因交通违规被公开曝光。图片来源/“古城福泉”微信号
记者注意到,除了在人行道上公开评论聂的女老师外,福泉当地媒体还曝光了许多市民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行人过马路、闯红灯、驾驶非机动车和无头盔机动车等。曝光信息包括马赛克照片、违规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今年10月20日,福泉市成立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曝光”不文明行为行动的通知》,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的成绩。全方位推进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营造整洁、优美、健康、有序的城市环境,决定曝光不遵守红绿灯、抢道、遛狗无绳、不清理粪便等行为。“如果曝光对象是,如果曝光对象是学生,除按规定处罚外,曝光对象所在学校和市教育局将通报批评”。
1.《教师因人行道骑车上电视公开检讨》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教师因人行道骑车上电视公开检讨》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junshi/843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