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邱路光诉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陈凯歌已遵照一审判决分别在《法制日报》《作家文摘》《北京晚报》刊登法院公告。截至2019年1月15日,该案判决已履行完毕。1月15日,北京兴泉律师事务所发布案情报告,称陈凯歌已根据一审判决,分别在《法制日报》、《作家文摘》和《北京晚报》刊登法院公告。截至2019年1月15日,本案判决已经履行。
事件发生了什么?
2019年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上发布公告:原告邱鲁光与被告陈凯歌名誉权纠纷案,因陈凯歌在判决中拒绝履行书面道歉,本院现公布部分判决。
8日下午,针对所谓名誉侵权案拒绝向邱鲁光赔礼道歉一事,陈凯歌出具律师声明称,之前未收到案件传票,无法出庭,不知道案件判决。同时表示了解情况后已尽快与法院联系沟通,并委托律师立即执行生效判决,将执行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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