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将《不起诉决定》送达李家中,意味着李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然而,对于8月15日发布的《不起诉决定书》,李表示,“并不意味着我无罪,因为没有证据起诉我。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们会向上级机关申诉。”
陕西女工程师不接受检方的撤诉
据此前媒体报道,石泉县双溪村原村民李曾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多年来,她在网上发帖举报自己家乡的两家石材厂存在环境污染和道路损坏问题。2018年9月17日,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石泉警方拘留。
李案从被拘留到获得不起诉决定,历时近两年。
1.《陕西女工程师不接受检方撤诉 检方保留日后起诉可能》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陕西女工程师不接受检方撤诉 检方保留日后起诉可能》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006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