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健康证明
申请查询系统明天上线!
复工复工怎么办?19日,记者获悉,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办理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凡在本省居住14天以上的人员,均纳入所在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需要返回县级以上工作,并已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体运送的,应办理《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证》。 其他人员自愿办理。
持有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市肺炎健康申报证》的人员,可纳入其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管理,并可进入正常准入的社区。除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准采取观察、说服等限制性措施。
具体应该怎么做?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规定了规范的办理流程,其中网上预约需要在省卫生厅开发的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上统一进行。该平台于2月20日在部分省级城市试运行,2月21日全面上线。
通知中明确指出,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回工作的人数和名单,报送县级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保健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制定分时计划,实行集体预约,并根据预约时间通知申请人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健康评估。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个人分散出差,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
如果申请人的出行时间和居住地比较集中,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安排医生团队进村提供健康证明服务,并按规定提供保障。
持有健康申报证书的归国工人
不再隔离!
这个证书长这样!
据《大河日报》报道,一般的填写流程是:首先你需要在你所在的地区预约,然后卫生部门会检查,然后出具全省通用的健康证明。
[链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证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防疫厅〔2020〕27号
新冠肺炎、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
为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申报认证服务的有序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明确的政策要求
(1)凡在本省居住14天以上,纳入所在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返回县级以上工作,并已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均应申领《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证》。其他人员自愿办理。
(二)持有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证》,进入所在社区进行疫情防控管理,可以在社区进行检查,正常准入。除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准采取观察、说服等限制性措施。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
新冠肺炎、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防治肺炎疫情的领导机构,应对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证的办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县级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配合,有序做好健康申报证的办理工作。
(a)网上申报。省卫生厅开发了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在线服务平台,2月20日在部分省辖市试运行,2月21日全面上线。申请人在手机上扫描“新冠肺炎肺炎健康证明书申报单”的二维码,直接进入申报平台填写信息并提交完成申报。他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河南省卫健委”,关注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服务查询-健康证”进行申报。
(二)集体任命。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在线服务平台,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回工作的人数和名单,报送县级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保健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制定分时计划,实行集体预约,并根据预约时间通知申请人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健康评估。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个人分散出差,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
如果申请人的出行时间和居住地比较集中,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安排医生团队进村提供健康证明服务,并按规定提供保障。
(3)维护现场秩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安排保安人员负责服务场所的秩序,保持等候检查人员之间的合理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服务结束后,应组织申请人迅速离开。如果无法通过手机申报,基层医疗机构应积极为其提供便捷服务。
(4)严格筛选评估。新冠肺炎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医生测量体温,调查肺炎症状,根据申报人员的内容、体温测量结果、相关体征和流行病学史查询,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并对是否适合出行提出意见。打印《新冠肺炎肺炎健康申报证》,并加盖基层医疗机构公章。基层医疗机构将及时向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适合参加集体回归的人员信息。
在服务过程中,责任医生发现申请人体温异常,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方案(第四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订版)》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做好防疫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应选择宽敞、通风的诊断室或区域作为服务场所,并在指定区域张贴醒目标志。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申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或暴露,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加强服务保障
(a)加强总体协调。县级卫生部门统筹全县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健康申报和认证服务,缓解基层人员短缺,确保日常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调度就业、劳动服务、农民工服务中心等人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调度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支持和保障。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卫生等部门要统筹调配口罩、消毒用品等医疗物资,确保基层医疗机构的防护需求。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申报和认证服务不得收取费用。参与服务的相关人员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给予补助。
(三)加强信息支持。为了方便有关地方和用人单位查看离任人员的健康申报和认证结果,健康申报和认证服务使用省卫生厅开发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市肺炎健康申报在线服务平台”。平台上线前,如果企业急需用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复工,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手工办理健康申报证明。
请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末端
记者会陪你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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