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09证券简称:杰顺科技公告号: 2017-060
深圳杰顺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
1.深圳杰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发送给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信投票方式召开,投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下午16: 30。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张华先生、安河南先生,独立董事李、、王先生等5人。),以及0名缺席会议的董事。
4.会议由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理)唐健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5.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意见(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杰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授予171名激励对象164.3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73元/股。
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勇先生为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保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投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验证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公司在聚潮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详见当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K.期权执行价格:预计1年、2年、3年后的行权价格分别为24.15元/股、28.65元/股、34.79元/股(假设授予后可以立即行权);
T.有效期:1年、2年、3年(从授予日起至各期首次发行限售);
Σ.历史波动率:25.86%、33.13%、28.25%(上证指数上一年、两年、三年的波动率);
R.无风险收益率:1.75%、2.2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两年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七.授予该保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将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保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估计保留限制性股票的总激励成本为468.11万元,因此2017 -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如下表所示:
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每年分摊一次,这将影响未来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将会激发管理团队和关键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这个计划给公司带来的业绩提升会远远高于它带来的费用增加。建议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售股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均为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按本计划取得标的股票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资金援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验证意见和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不禁止向该奖励的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2.董事会确认,公司限售股保留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杰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第三次限售股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期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也符合第三次限售股激励计划草案中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售股的条件。
3.公司没有任何计划或安排向激励目标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援助。
4.授予公司激励计划的保留权利,可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最终提高公司绩效。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次限制性激励计划中保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同意激励对象授予保留限制性股票。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保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市杰顺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监事会同意保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并同意激励对象获得保留限制性股票(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杰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保留限制性股票赠与的法律意见》,认为:
综上所述,我们的律师认为本授权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且本授权的授权条款
全部满足,本次授予的股份数量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奖励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第三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X.供参考的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董事会
股票代码:002609证券简称:杰顺科技公告号: 2017-063
关于任命技术总监的公告
深圳杰顺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技术总监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资格审查,并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徐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
附件:许先生简历
许,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许先生曾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部副总经理、阿里巴巴技术专家、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高级建筑师、顺丰快递财务技术总监。
许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经询问,许赵霖先生不属于背信人。
股票代码:002609证券简称:杰顺科技公告号: 2017-064
关于任命首席财务官的公告
深圳杰顺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资格审查,并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任命冉立先生为公司财务业务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
附:冉立先生简历
冉立,男,1968年7月出生,香港大学整合营销传播硕士研究生。具有20多年互联网金融公司经营管理经验,中国国籍。冉立先生曾任中国移动12580总经理、中石油阳光旅游网总经理、平安福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顺丰金融集团副总裁。他现任捷顺金创科技(深圳)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为其全资附属公司。
冉立先生持有公司5万股限制性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经询问,冉立先生不属于违反信托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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