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当时60岁的陈为民(化名)在中国人寿胶州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单,并按照约定在五年内共支付了12.5万元保费。今年,当他想去一家保险公司办理业务时,他发现合同上的被保险人竟然是他的大儿子陈玉华(化名)。而且保险合同上的签字和留存的电话号码都不是给父子俩的。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等我老了,我要给自己一个保证。不是五年前我在胶州人寿投保,交了12.5万的保险费。我才知道,被保险人成了我的大儿子。”陈为民说他出生于1954年7月。2014年底,他找到了中国人寿胶州公司。他原本是给自己投保的。工作人员回复可以,并推荐他中国人寿新一宝年金保险和中国人寿附加新一宝意外身故定期寿险。他一年交2.5万,五年交12.5万。他同意了这项保险,并按时足额支付了保险费。到2005年,除此之外,他每年从保险公司领取2500元,去年一共领取了12500元。

今年,当陈为民拿出他的保险合同,想去公司办理业务时,他震惊了。被保险人变成了他的长子陈玉华。“人寿保险就是看我爸60,弹他交钱,私底下把保户换成我哥。”陈为民的小儿子陈先生愤怒地告诉记者。我父亲和哥哥对此一无所知。不仅如此,我父亲也没有在保险单上签字。你看看合同里剩下的手机和座机,都不是我爸我哥的。自从交了保险费,父亲和哥哥再也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原本以为老有所依的父亲没有得到保证。保险公司的欺骗行为给我们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不仅要退给我们本金12.5万,还要赔偿这五年的损失。”

6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胶州市扬州路中国人寿胶州公司,想了解一下详情。其银行保险部负责人表示,他们不清楚当时保险的具体情况。前两天当事人来沟通时,提出了解决方案,但当事人不同意。现在据他们所知,当事人要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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